星洲日报第十五届花踪文学奖章程
甲、甄选奖
(一)马华文学奖 |
01 小说奖 |
★字数以5000至1万字为准,含标点符号 首奖:奖金1万5000令吉,及“花踪”铜雕一座 评审奖:奖金5000令吉,及“花踪”锡雕一座 |
02 散文奖 |
★字数以4000为准,含标点符号 首奖:奖金1万令吉,及“花踪”铜雕一座 评审奖:奖金5000令吉,及“花踪”锡雕一座 |
03 新诗奖 |
★行数以50为准,含标点符号 首奖:奖金1万令吉,及“花踪”铜雕一座 评审奖:奖金5000令吉,及“花踪”锡雕一座 |
04 报告文学奖 |
★字数以5000至1万字为准,含标点符号 ★可用已发表(但不包括已出版成书),或得奖作品参赛 ★必须真人真事,并附上印证资料 首奖:奖金1万5000令吉,及“花踪”铜雕一座 评审奖:奖金5000令吉,及“花踪”锡雕一座 |
(二)新秀奖 |
05 小说奖 |
★字数以5000为准,含标点符号 首奖:奖金3000令吉,及“花踪”锡雕一座 评审奖:奖金1500令吉,及奖牌一面 |
06 散文奖 |
★字数以3000为准,含标点符号 首奖:奖金3000令吉,及“花踪”锡雕一座 评审奖:奖金1500令吉,及奖牌一面 |
07 新诗奖 |
★行数以50为准,含标点符号 首奖:奖金3000令吉,及“花踪”锡雕一座 评审奖:奖金1500令吉,及奖牌一面 |
乙、马华文学大奖
★由他人提名或作者自荐
奖金2万令吉及“花踪”铜雕一座
应征条件: |
01 甄选奖 |
凡马来西亚公民,或曾经在马连续居留10年或以上者皆可参加。每人可同时参加各类征文,惟每类以一篇为准。 |
02 新秀奖 |
只限1995年1月1日或以后出生,且为马来西亚公民,或曾经在马连续居留10年或以上的青少年参加。 |
03 马华文学大奖 |
A.凡马来西亚公民,或曾经在马连续居留10年或以上者皆可参加。 B.参赛作品限于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在“星洲日报”副刊“文艺春秋”、“星云”或国内各大报章文艺版或杂志所发表的至少3篇、最多5篇小说;或至少3篇、最多5篇散文;或至少5首、最多10首新诗;或上述文体混合至少5篇、最多15篇;或出版的1本书(限1本)。 C.由他人推荐,或作者自荐亦可。须呈上参赛作品5份或书籍5本,以及提供推荐者姓名、联络方式和被推荐者姓名、联络方式、个人简介及推荐理由。 D.参赛者参赛时必须在世。 |
04 |
除报告文学奖及马华文学大奖以外,应征作品须未在国内外任何媒体、网络平台中印刷或发表过。 | 05 |
严禁抄袭或一稿两投,如经发现,当予公布并追回奖座与奖金。 |
评选过程: |
01 除新秀奖只分初审和决审两阶段外,其他文类分初审、复审、决审三阶段。各阶段评审须开会讨论及投票。 |
02 马华文学大奖:由他人提名或作者自荐,经工委会审核符合基本条件,由决审委员审阅其作品并评定得奖人。 |
03 作品如未达水准,评审委员有权决议奖项从缺。 |
注意事项: |
01 来稿须打字,或以有格稿纸缮写。 |
02 每篇作品除原稿外,须另附4份复印稿,谢绝电邮或传真投稿。 |
03 文件上不用填写个人资料。请用单独一纸附上真实中英文姓名、笔名、身分证号、地址、电话、电邮、个人简历,并附上近照两张。资料不足者概要不受理。 |
04 请所有参赛者提供身分证或护照或在马居留证明文件影印本,以证参赛资格。 |
05 文末务必附上总字数(包括标点符号)。超出字数者,工委会有权不受理。 |
06 请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
07 若参加多组,请勿同置一信封。需各别寄件。 |
08 文件须在信封上注明参赛组别:马华文学大奖、马华小说奖、马华散文奖、马华新诗奖、报告文学奖或新秀小说奖、新秀散文奖、新秀新诗奖等字样,一律以挂号邮寄,至: 《星洲日报》花踪文学奖工委会
SIN CHEW DAILY 19, Jalan Semangat, 46200 Petaling Jaya, Selangor. |
特别说明 |
01 得奖作品由主办单位发表或结集出版时不另致致稿酬。未得奖作品如获评审推荐在星洲媒体集团属下报刊发表,稿酬从优。 |
02 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将随时修订并公布。 |
03 询问电话:星洲日报文教部03-7965 8594 电邮:[email protected] |
截稿日期 |
2018年12月31日(邮戳为凭) |
颁奖典礼 |
日期:2019年 地点:稍后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