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好读推荐】
龟心
散文诗@郑泽榆
我曾将一只龟放回大海,它后来长成一座岛。在我死后,仍驮着指纹前进,手指温度与海水交合,环绕成洋流。 以不褪色的墨汁,在它背上写过。一个「爱」字,是温柔的咒。已无法预知它后来的模样。也许是机场;也许是热带雨林;也许是我的博物馆。又或,所有地域早被划分好,只是等着岁月的拉拔。 思念时,整座城市会很接近云层。多雨,很多人事物就从边缘掉落。尾巴总记得初岸的方向。嘴巴想咬碎太阳,尝试将我与远古一同吐出来。挣扎一阵,又回归沉没。太念旧,有时是一场浩劫。 我想它忘了那盆火。只记得我如水眼神。也曾想过以它占卜未来,但最终选择了另一种,慢慢的裂开。其实它只要缩得够深,就能看见我的遗骸。但它总是,太勇敢。此文摘录自郑泽榆诗集《龟心》,有人出版社出版。若你喜欢郑泽榆的诗,想阅读更多,可到有店网络书店网购他的著作: 点击链接
作者简介
郑泽榆 1994年生。成长于柔佛州峇株吧辖,新加坡国立大学毕业,现于新加坡工作。正寻找着生活与诗的流性。作品散见于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台湾等地的诗刊报章。曾获游川短诗奖、新加坡大专文学奖、台湾人间鱼诗社年度金像奖、台湾诗学散文诗奖、新华青年文学奖。
〈我们都有一颗龟心〉
赏析@林健文(马华诗人、马来西亚华文作家协会副秘书长)
〈龟心〉不是一首容易读的诗,可是我有耐心读完,因为里面有许多破碎和需要重组的意象。再多读几遍,重组了时间线,重组了一个年轻人从学生到大学到社会生活的经历,我总算看清楚作者隐藏在龟心(归心)诗句里的真实和隐喻。 龟是作者的客观意象,很自然也形成了一语双关的主观意象(归心)。从第一段的出发(成长)开始,到第二段的漂流(生活),到第三段的安定(沉淀),这首诗不只是作者年龄上的成长,也隐喻着写作和思想上的成长。而同时,机场意味着漂流,热带雨林意味着成长和蔓延,博物馆意味着过去,这些都是作者为生命筑搭的时间场景。 龟为古代四灵兽之一,作者不用它一般的长寿象征,反之用了它的姿态和形体──象征着“慢”和“稳”,“龟心”就多了一层“缓缓变化的心情”的意思,也代表着时间和成长这一回事,其实是在慢慢进行的。再回头阅读一遍,第一段的流动,第二段的寻觅,第三段的沉淀,写的正是这些。第四段看似一个结束,其实是一个新的开始,诗里面也写了,那是“未来”,作者选择了“慢慢裂开”,而把遗骸藏到龟的身躯里,似乎意味着一个新生命的开始。 我不认识泽榆,为了了解和重组这首诗,我在网上阅读了许多他的作品,像他所说的,《龟心》算是这些年他许多创作的一个总结,正如我们在阅读〈龟心〉这首诗一样,漂流 – 安定 – 再出发。我在想,这样的生命轨迹,不正好也和我们大部分人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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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好读推荐】
曝光
短篇小说@方肯
黑夜追逐我,我追逐太阳。失明或许是迟早的事,但我没有放弃追逐阳光的毅力。 人们以时间与钞票交易,白天变得很短。当我从钞票堆里爬出来之时,大地已是成熟的柿子色,鲜亮而通透,令人想咬下一口。 我总在那时忍不住直视最后的余晖,直到它被黑夜吸干。 据说隧道的另一端拥有全部的光,不分时间与地点。那里的人们不知夜之孤寂,他们一直醒着,但他们不疲惫,是光给了他们能量。他们趋光般生长,永远以朝拜的姿态,仰望有光的方向。 关于隧道的另一端,吸引着我和阿火,如孩子对圣诞老人的渴望。我们想要的并不是一份礼物,而是一个愿望。近来,阿火的渴望已经超越了我们的话题,快从他的胸口爆裂出去,再也谈不下去。他想到隧道的另一端。他说,只是看一看。 我犹豫许久——万一,万一隧道的另一端只是传说?我如何能轻易放弃我的碉堡?我所知道的人,他们去了隧道的另一端,就没回来。我没有认识哪个曾经往返的人,告诉我一个事实。 阿火没有再找我。我知道他已经抵达隧道的另一端。 他必定带走了所有钞票,在抵达那只有光的另一端之后,一路花光。 我只是猜测。阿火未有给我捎信,诉说另一端的消息。那隧道,那光,那些拥有全部光的人们,是否有令人向往的形状和温度? 我带走所有钞票,准备在抵达那只有光的另一端后,花光就回来。见了阿火,我一定回来。 夜班的巴士沙哑地发出引擎声,排气管呼出疲态的烟,藏了往事与秘密的黑烟,如此刺鼻,如此难噎。 双程巴士,一天一班,回程是明天早上。目的地是隧道的另一端,坐满即开。巴士里仅剩一个空位。每双眼睛轮流瞄向那张空座,或许瞄了九百九十九眼,空座会出现人影,巴士便能出发。 第三百六十五眼时,背着双肩背包的男子跑上了巴士。我听见那些被压抑的欢呼声,在巴士里此起彼落地绽开。那些曾瞄过空座的眼睛,为了避开和男子四目交投,凌乱地扫视巴士的顶部、地面、前座人的后脑勺。 男子戴著小圆框眼镜,巴士内的灯光反射在镜片上,我仍可看到他恍惚地寻找那唯一属于他的空座。我用食指伸向斜后面,倒数第三排的位子。他依循我指的方向发现位子后,快步走进去,驼色背包紧附在他的背后。 我好像看见他嘴角微幅的上扬,但那不重要,我只等着巴士开动。 冷气孔洒出的冷气拨动着绿色的窗帘,绿色的窗帘拍着雾气的窗,雾气的窗朦胧了路过的景色,路过的景色垫在投影在窗子的我之前。我的眼睛很透明,可以直视我脑里的空白,里面没有阿火也没有光,只有因等待而停顿的思索。侧身倚在椅背的身子很僵硬,而朝往隧道另一端的心情是一条直线,在无人相识的巴士里,它不会上升或跌宕,只会跟着巴士向前驶去。 当我的眼珠想闭上的时候,巴士此时于隧道的关卡前停下,给折返的乘客下车。他们只有一分钟,下车或选择前进。一分钟很长也很短,可以爱上一个人或忘掉一个人,可以恨一个人或原谅一个人。在难以拒绝或被拒绝的沉默里,一分钟等同于永恒。 在最后十五秒,我身边的乘客迅速站了起来,大跨步地走出去,然后传来他步下台阶的蹬蹬蹬。他走过我的窗外,走向回去的路,走在他改变决定的仓惶中。 司机踩下油门,吃力地拖拉着巴士前进时,窗子的倒影出现那背着双肩背包的男子。他静止了两三秒,就在我身边刚空出来的位子坐下。我一直没有转头看他,继续假装睡着,继续我不想应对的应对。我记得他展翼的粗眉,深蓝色的外套,以及进入错误时空的表情。 隧道是长长的食道,吞下我乘搭的巴士,夜空被隔绝在外。隧道的黑淹没视野。黑仍追逐我,我仅能寻觅隧道墙上忽隐忽现的照明灯,逃避空气中弥漫的压迫和窒息感。我追随光,赖以为生,即使在移动中的巴士里也如此。 我身旁的男子仰着头,但他的脸不存在于我的余角视线,凭直觉猜测他的举动太吃力。在我准备用睡眠为自己设下一道屏障,他却用只有我听得见的声量,缓缓吐出关于他的事情。 我不想知道,却记起他说的每个字。他嗜光的情人偷溜到了隧道的另一端。他预想了各种隐情。可能情人在另一端已有新的情人。可能情人已经不爱他。可能情人只要有光就什么都不要。 他们曾一起到过隧道的另一端,并且彼此约定不再回去,但情人毁了承诺。 他斩断几年的胡思乱想,现在要去找他的情人,只为一个答案。此趟独行的他谁也不认识。他一上巴士,我是唯一一个跟他“说话”的人,因此他选择坐在我的身边。我漠视他,比深夜的街道安静,比晚风冷。我不愿留下或带走任何声音或眼神。 我不想接近光,虽然我沉迷于光。当光贴近我,我只看见白,没有深浅。美丽的事物必然具有限制,才会持久美丽。阿火对光的渴望,区分了我和他的深浅。 阿火和我最后一次见面时,我们手里各自握着一杯热茶,杯里长出白色轻烟。窗外有大雨,薄雾萦绕外头的山与房屋。空气中的湿冷有一种既郁闷又安定的味道,无奈的认命。 如果拥有了全部的光,你想做什么? 阿火看着窗上的雨珠问我。 我从不想如果的事情。我用清脆的声音回答。 阿火没有追问,好像他接受了我的答案。我当时没有想到,那次之后我将到隧道的另一端与他相见。 巴士总有抛锚的时刻,比如在距离目的地还有五公里的地方。巴士上的灯亮了,冷气没了,空气像死了似的。呼吸声、叹气、私语没有目的地闲晃起来,悬浮在空中。 我和有些人一样,从另一个世界刚醒过来,而隔壁的男子和有些人一样,他们一直醒着,并且第一时间知道这个世界演进的每个过程。 凌晨三点半,我们终究来到了隧道的另一端,虽不是终点站。 光怎么进来?何时进来?我后悔我是闭着双眼来到这里。有些事只能在乎结果。坐在我隔壁的男子曾经来过,但我没有问他。我不想因此开口对他说第一句话。 饱满。浓烈。珍珠色。这里的天空没有云。光从蓝天赤裸而下,直至地面。我脚下的石板路,享受着光的覆盖,平滑而明亮,有点骄傲。我是一个不起眼的路人,鞋底与地面之间没有欢快的交流。 看得入神,光几乎吞噬了我,身体快不是我的身体,随即在空中烟尘般飘走。当我想起对街的狗越过马路叼走一只小狗,想起花斑纹的鸽子停在电线杆上落下颜料般的粪便,想起绿色的蚱蜢攀附在我的窗上摊开每一条腿,想起楼上晾的衣服被强风卷到空中终于自由,我就闭上眼睛。我终究想起失明的事。 双肩背包的男子走在我的前方,他从口袋拿出一张纸,边走边看,一会儿就收进口袋。走到分岔路的时候,他看了我一眼,双唇微微抖动。或许是想问我什么,或许是想跟我道别,但那都不重要。在他可能开始下一步行动前,我已转身走在自己的路。 过了写着“市区”的标示牌后,我没有遇见一棵树,或一片草地,只见一座宽阔的广场上坐满了人。钞票四散一地,没有人在乎钞票。他们来到这里后,才知道光是一切,钞票毫无用处。他们仰着头,张着松掉的嘴,和光对视。 在一个仰卧的人和一个盘坐的人之间,我找到容我坐下的位子。 嗤嗤笑声在各处奔流,混着没有高低音的歌声,揉成一团细碎的杂音。我寻找音源时,才看见人们的眼珠都是白色。黑色的眼珠在光下日久褪色,眼睛附属在光之下。他们似乎都看不见我,但我确定他们只看见光,因为他们会张合眼睛,贪婪地汲取光的滋养。黑色越来越少,稀释在迷蒙的满足里。 只要有光,他们就能活下来。他们忘了水与食物,仅剩下呼吸的自觉。脸庞瘦削,身子如薄纸,他们仍旧在光里苟活下来。我看见他们,却感觉不到他们,干枯的躯壳里有破碎的回音。 背着双肩背包的男子来到我的面前。他的身子遮挡了光,形成一道黑色的身影,完全看不见他的脸,我却记得他的声音,那是一路上萦绕在我右耳的声音。 我垂下头藏起惊讶,摀着脸忽视他的存在。他知道这广场上一半的人,他们坐在这里已有许多日子。光给了他们一切,他们也给了光他们的一切。 那盘坐的人曾拍了三百万张照片,有逆着风整理懒洋洋刘海的女孩,有松了的鞋带上一只鬼祟的甲虫,有侧躺在枕头上的发像在追逐某个不能实现的愿望,有毛毛虫在叶上啃噬出一个歪曲的心型。他的相机从来没有给他带来名或利,他在暗房里挂起每一张怀才不遇,彩照日渐黯淡,甚至开始曝光过度,都变成白。他就追随了光。 仰卧的人曾错过回望一双眼睛的凝视,而那双眼睛后来住进了别人。他错过一场将被表白的约会,而那场约会的对象变成了别人。他错过说我喜欢你,只问了你是否曾喜欢我。他追不回时间,就在光里幻想他倘若改变选择的当初。 这里的光究竟从哪里来?我仰望天,闪亮的颗粒如尘埃落下,在空中活脱地游移,以为是蝌蚪,却没有尾巴。光里的颗粒线条过于明显,我因看穿了而失去兴趣。必然是谁或什么造了光,迷惑容易动摇的意志。我追逐的是太阳,随时间变更颜色的光芒,照映在我的振作和倦怠之间,阻隔在我的堕落和迷惘之间。在思念和绝望之间,一束阳光有蒸发泪水的能力。 背着双肩背包的男子走出我的思考,去寻找他久违的情人。我从静止的人们走出来,去寻找我的好朋友阿火。回程的巴士就要开了,我要带阿火离开这里。 如果他也能清楚看到闪亮的颗粒,他便会明白我们不应被支配。 我向空中高呼了他的名字,却没有人看向我,仿佛我没有发过声音。光紧紧包裹着他们。他们的其中,必定包括了阿火。 当我想再高呼,我被摀住了嘴,带到广场外。 唤醒沉浸在光里的人,是危险的。背着双肩背包的男子怒视着我,瞪出龟裂的双眼。 情人呢?我忍不住问了他。 找到了。 在哪里呢? 他指向广场里。 我只看见满满的人,辨认不出他所指的方向。 光已把她僵化。她只要有光,什么都不要了。我留不住她的灵魂。 我仍旧看不出哪个是他的情人。没有情绪从他的小圆框眼镜释放出来。他确实做好三种可能的心理准备才来到这里。他得到了他的答案,就完结了,干脆如情人毁掉的承诺,不复返的决定。 这广场上有站着的、躺着的、蹲着的,各种仰望光的姿态,唯独相同的是他们只望着同一个方向,并且从不转移。 如果你要找的人是你所爱,那么你就会像我一样,一眼就发现对方。 阿火并非我所爱。我只是同情一个想被爱而不被爱的人。我和阿火之间没有话题,除了关于隧道另一端的消息。我曾猜测那只是阿火的配合。 我把广场上的钞票堆积起来,燃起黑纱般的浓烟,飞升到空中。 阴影吃掉了一些光,有些人开始改变视线的角度,从很长,很深的梦里醒来。如果阿火有在,他会看到我。 背着双肩背包的男子要离开了。他已经达到他的目的。他要回到他原来的地方,重新开始。光从来没有影响他的去向。 我还在寻找阿火。广场的火开始烧掉一些人,像石膏般硬化,然后纷飞在微风之中。他们在火来之前早已消失。在光之下,有些人只剩下躯体。 我还在寻找阿火。广场的火因烧了越来越多人,而越来越炽热。恢复自觉的人仍没有离开,他们在空中摆动着双手,试图挥走遮挡光的黑烟。他们白色的眼睛仍然是白色,是注定追随光的印记。虚伪的光,俘虏空有奢望的人。 我等不下去了,巴士启程的时间就要到了。我绕着广场跑,没有穿袜的脚板在鞋里满是汗水,湿滑让我停止了跑动。我始终没有看见阿火。广场上的人群没有散去,他们痴等着黑烟退去,以便再拥有全部的光。我想我已经回答了阿火当初的问题。如果他在,他会知道那是我的答案。 我会毁掉光,不受光支配,以钞票烧出的黑烟破坏它。阿火不只想看一看,他必然想偷走一些光,当作礼物,养在我一睁眼就能望见的地方。 这传说中的光,不过如此而已,但眼睛已经变成白色的人们,又是否能找回他们的黑,并分辨出真正的光? 我妄想,希望看见阿火会在巴士上等我。但是回程的巴士上,只有我和背着双肩背包的男子。 你找到你要找的人了吗? 我摇头。 你会回到这里吗? 我又摇头。 我看着窗外的风景往后飞逝,消散在我的视线里。这个世界正收拾自己的尘埃,终要回归到最初。 巴士进入来时的隧道后,我拥抱了我暂别的黑暗,在平静中沉淀,冷却身上每一块血肉。引擎噪声中,只剩下呼吸的起伏。 我睡不着。那光,那广场,那满满的人群,不断涌进我的脑海,撑开我的记忆,用力黏附在我每一次的回忆中。 双肩背包男子呜咽声从车后传来,一次比一次拉出阴沉的低音。我第一次回头看他,隧道里的照明灯在他背部拍了一下又一下。他把脸埋在颤抖的双手里,双肩背包像被除下的驼峰搁在他旁边的座位。 巴士从隧道出来时,旭阳初昇。双肩背包的男子安静得好像不存在。当我和他各自下车的时候,他对我挥了挥手,仅是轻轻的告别。在清亮的白日底下,我们清醒得很明白,脸上虽有疲惫,却不带一丝情绪。我们都把心底的甘与不甘,情愿与不情愿抛弃在隧道的晦暗里,已不想找回来。 我没有问他的名字。我不会记得一个不再相见的人之名字。有些事情只能在乎过程。 我重新以时间和钞票交易。每天从钞票堆爬出来的时候,大地被柿子色的光照得很可口。晚霞被黑夜覆盖,最后的光掉进最远的天际。黑夜是我追逐太阳的原因。 我仍会注视傍晚的最后一道光。然后,到无人的地域沐浴在一整片星光里。光之遥远,日出日落的绝对,值得我的仰望。人之所以向前走去,活了下来。 阿火若是看见光里的颗粒,他必定会回来。此文摘录自方肯短篇小说集《装死的人不穿鞋》,有人出版社出版。若你喜欢方肯的文章,想阅读更多,可到有店网络书店网购他的著作: 点击链接
作者简介
方肯 八字辈,柔佛新山人,自由文字工作者,现居吉隆坡。曾获全国嘉应散文奖、台湾时报文学奖、海鸥文学奖、香港青年文学奖、马华儿童小说创作奖、新加坡方修文学奖等。 著有短篇小说集《看见红雨伞》、《装死的人不穿鞋》,长篇小说《海峡边城》,散文集《啃日子》、《狼的日与夜》,儿童小说《从月亮来的神秘客》、《当我变得小小的》、《我有许愿火柴!》。
〈充满隐喻的超现实场景〉
赏析@ 蔡晓玲(马华作家、马来亚大学中文系高级讲师)
在严肃小说与少儿小说之间切换自如的方肯,文字就像绘本的语言,浅白且诗意。方肯的小说具备天马行空的想像,甚至魔幻或超现实的元素。 作者在这篇小说《曝光》中设置了一个超现实的时空,以隧道作为两端的连接点。隧道的一端白天很短,人们可以用时间换钞票,所以白天特别的短:“当我从钞票堆里爬出来之时,大地已是成熟的柿子色,鲜亮而通透,令人想咬下一口。”就像现实中人们忙于工作挣钱,下班时天已近黄昏,能看见的只有最后一抹余晖,马上就要天黑了,让人想留也留不住。隧道的另一端却有着全部的光,而这里的人全都着迷于光,不吃不喝,集中在一个广场上站着、躺着、蹲着,专注于仰望光。生活在光里的人什么都不顾,甚至当“我”放火燃烧广场上的钞票、火势蔓延到人身上时,人们依然无动于衷。 此超现实场景很有意思,也很迷人。这样的两端像是物质与精神的极端,似乎摆荡在两者之间才是苟活之道?于是小说的结尾“我”决定坐巴士回到白天很短的那一端,继续遥望、遥想光的所在:“光之遥远,日出日落的绝对,值得我的仰望。人之所以向前走去,活了下来。阿火若是看见光里的颗粒,他必定会回来。”小说中的魔幻其实反映了现实世界里人的处境与矛盾性,发人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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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笔记01】
〈另一种黑暗——曝光〉 胡韡恩 | 怡保师范学院 读方肯的〈曝光〉,我觉得那光很眼熟。它不是太阳的光,也不是电灯的光,不过是虚构出来的幻象。人群成群结队地追逐它,像赶庙会一样,热热闹闹的,却只剩下一张张空白的脸,眼珠被晒白了,还要装作看见了什么。 黑夜里的人也并不好过。他们抱着钞票睡觉,像抱着砖头。等早晨睁开眼,太阳早就落下,剩下一点余晖,红得像血。人生的滋味,大概就是这样:不是没有选择,而是怎么选都要失去。 阿火要去另一端,说是“看一看”。这话听来耳熟。我们身边的青年,也常常要"看一看",看外国,看未来,看某种传说里的天堂。他们少年时倔强,青年时轻狂,以为只要走下去,就能找到答案。可是去了就不回来。回来的是故事,不是人。于是留下的人,还要替他们圆谎,好像那地方真有光。 方肯写得诗意,像梦。梦里,燃烧的钞票冒起黑烟。那黑烟呛得人眼泪直流,却让人清醒。光太温柔,容易麻醉;黑烟却残酷,能逼人张开眼睛。人生里能看见的时刻,往往都是痛的。 〈曝光〉里的人,不是我们,就是我们身边的人。钱也罢,光也罢,不过是两副枷锁。我们只是换个样子,把自己锁进去。有的人说那光美极了,我却觉得,它不过是另一种黑暗。黑暗里至少还能睁眼,可光下,只剩下一群白眼珠。
【阅读笔记02】
〈光或欲望〉 黄念语 | 柔佛峇株巴辖华仁中学 人们总在追着光,渴望光,而当自己迷失在光里之际,却早已被拉扯着无法松开。人们以时间与钞票交易,用时间换取了利益,才发现时间早已流逝,原本追求的目的被欲望吞噬。“我”也想追光,但人们却被自己无法被满足的欲望牵着走,失去了本性。 “我”想见阿火,带走了所有钞票,顺便到只有光的那一端看一看。阿火也曾说自己只是去看一看,却从此杳无音讯。那里的世界是否如此美好,好到大家想一直待在那里,到永远;还是那里只是装满欲望的幻境,充斥着取之不尽的利益?同样的,背着双肩背包的男子也想去寻找他的情人,而情人沉迷于光,想得到光。光总有一天会消耗殆尽,他们难道不知道吗?或许他们都懂,但他们早已深陷在炽热的光中无法自拔了。 阿火问“我”:“如果拥有了全部的光,你想做什么?”曾经的他并不只是盲目地追光,可能是想完成自己的愿望。但假如有那么一天,阿火或“我”真的有了全部的光,还有什么意义呢?毕竟自己早在欲望的驱使下失去了追逐其它事物的灵魂。 由此可见,追光的目的似乎还有很多思考的空间,人们是否会为达成自己的目标被欲望吞噬,或是理智的追光?直到有一天,有光的世界再也没有光,人们早已被光抽干了灵魂,随之灰飞烟灭。 在曝光的世界里,人们什么都看不见,因为他们早已被光蒙蔽了双眼。
【阅读笔记03】
〈逆光〉 王骅妍 | 柔佛居銮中学 作者以“光”为核心意象创造极具张力的叙事空间,通过三重隐喻体系展开对现代人精神困境的书写,有人乘“光”而行,有人则被“光”泯灭。 作者以隧道另一端为引子,筑构神秘又充满诱惑力的世界。那里的光不分昼夜,给予人无限的精神财富和力量,对那片光明之地充满了无尽的憧憬,它是希冀,憧憬真理与救赎,更是陷阱,诱惑,幻想与陷阱。当真正踏入那片光的领域,却发现一切并非想象中美好。阿火因怀抱着渴望与探究而先行进入隧道的另一端,消失无踪;背包客则是因情感执念而前来寻找答案,他仅仅是个渴望爱与被爱的人;而“我”,在怀疑与犹疑之间,既不愿彻底沉溺于光,留有一丝必要的清醒,也不甘停留在黑暗。这三条路径构成了小说中人性的三种姿态。 光下的世界,人们沉迷于光的滋养,忘却了生活的本质。他们的眼珠褪色,身体消瘦,却仍贪婪地汲取着光的恩赐。这种对“光”的盲目崇拜,让人不禁反思:真正的光明,是否就是如此虚幻和空洞? 这一设定让人联想到现实社会中人们对某些欲望的盲目追逐──财富、名声、信仰或爱情──当光成为唯一的目标时,个体的自由与清醒逐渐消逝。〈曝光〉不仅富含作者对社会的审查与发现,更是一面照见现实的镜子。我们每个人或许都像阿火一样,渴望着“隧道另一端的光”;也可能像背包男子,被执念驱使寻找不可逆的答案。但更重要的是,我们是否能像主人公那样,在光与黑暗之间保持清醒,不被虚幻的光明支配,而去追寻属于自己的真实? 〈曝光〉最终传达的不是对光的否定,而是对切实存在且长存的珍惜。正如“我”所言:“黑夜是我追逐太阳的原因。”真正的生命价值,不在于沉溺在永恒的光里,而在于日出日落、黑夜白昼的更替之间,依旧怀抱前行的勇气。 你看那人间大好,阳光正明亮,未来依旧道阻且长。
【2025年7月好读推荐】
靠生肖谋生的小男孩
散文@陈志鸿
从小我就靠自己的生肖谋生,在战前老房子活了下来。家中另有一个龙男大堂哥,他早已进入注定失宠的少年时期,我只好垄断这一门好生意。起初,我并不淸楚人们对我的生肖极为关注,一想到嫁娶,根本不做二选,暗地里只打我的主意,派人来跟我妈(我的经理人)说项。如今回头再看,那是应运而生的赚钱机会,我恰好生对时候,亲戚之间还有未嫁娶之人,不然这一门生意要从何做起?一开始,我对这门无本生意还老大不愿意,大人只好哄说,开车门有红包拿,而且是大红包。 我先上阵一回,在新娘家站等新郎车一到,就趋前毫不费力地开个车门,新郎真的派了一封红包给我。这工作,比我家咖啡店容易赚钱,工时又短,而且体面。每次要从事开车门服务当天,我妈还会帮我打扮起来,给我穿一身好衣服,由著我对镜慢慢梳头至满意为止。第一次拿到了红包,我躱在一角偷偷打开。果然,大人们所言不虚,我已经赚了一小笔,这生意太值得做。 从此,我先吃一圈家族的窝边草,做了黄家两笔生意,分别是我五姨跟六姨。我的表现似乎不错,又获得后面咖啡店阿燕表姊的靑睐,继续磨练下去。日子一久,生意终究要做四方客,不能只靠亲友帮衬,有一些同辈亲人的年纪还不够大,我扳著手指一算,只怕他们要嫁娶时,我都「显老」了。须知,开车门的花童生涯太短了。幸亏,我在前街与后街的迎亲场面曝光了几次,人就有了知名度,终于可以做起街坊生意。 至今印象最深者,是斜对面一间烧焊店的大哥哥,平时长得白净,拿著一道面罩蹲在地上滋滋响工作。到了迎亲当日,要我做全套服务:开车门,破尿壶,滚新床。这一单大生意根本不劳我们出面,是平日有点头寒暄的老婆婆亲自过来我家下订。开车门次数一多,印象重叠模糊了,我只记得当日爬上了那位大哥哥的新房,人们要我在床上滚来滚去。起初,我还有点拘谨,一想到可以这样公然胡闹的机会不多,就滚得特别起劲。然而,我终究不能太忘我,地上还有一只搪瓷尿壶用红纸封口摆著等我,是需要完成的第三项任务,只好起身下床。 我半蹲著身体望著,人们在那边喊说,大力捶下去。我只是要确保一拳可以击破才迟迟没下手。「啵」一响,我击破之,入手拿出了里边的一封红包,大人却说,里面还有红枣龙眼,都可以拿的。我何尝没看到?人们大概以为一个小靠生肖谋生的小男孩孩太拘谨。不,我是个实际的人,眼里只有钱,拿其他有什么用呢?我又不吃红枣龙眼。既然客户开口要求,我还是用双手帮忙掏空壶中一切。 到了需要常常出入咖啡店时,我又发现:原来还有一批客人是我随时可以服务的对象,我所进军的市场更大了。那时,我还住在德顺律,家人不得不将我送到几条街以外的地方帮忙开车门。那是一位常来我爸咖啡店阅报的年轻人,他怎么想到要录用我,那不得而知。见证了无数对新人以后,私下我有一事觉得不可解:怎么一夜之间,那些新娘就憔悴了许多?翌日街上碰见,她们竟然跟普通妇人没两样,不看身边偕行的丈夫,有时还认不出来。虽然早已耳闻「化妆」这一回事,但终究难以想像昨天从迎亲车走下来的仙女,怎么一夜之间如此黯然失色。当时,我还不知道世上有新娘妆这一门化腐朽之术。待中学读到马来谚语「Raja Sehari」(一日国王)时,我的脑中总是自动转成「Puteri Sehari」(一日公主)。 到手的红包自有可花之处。我始终记得有一回,迎亲仪式早已结束,我踏出家门拐左,沿著一条乍然显得冷淸的德顺律走,到了尽头再拐右。那里有一家单层杂货店,附有一层小阁楼,上面有两个小男生总是对楼下的客人探头探脑。货物塞满一屋子上下,像满是钟乳石的洞穴,一个长玻璃橱柜居左,堆叠著的饼乾桶居右,中间只留一条窄小的走道。我是老客户,知道填色簿高挂著,指了一指。老板用长杆挑落一个袋子,我选了一本题目很符合当时心情的填色簿:《快乐王子》。 那时,我只知道属龙受欢迎,属虎没人要,就非常得意。要等到小六检定考试以后,我才初尝属龙的苦果,我哥哥只是两科A,锺灵要了他,我考获四科A却只能就读美以美男中,想必因为龙年竞争太大。我妈准备以兄弟彼此照应为由,跑教育局帮我转校。我毫不犹豫地说,不,就读这一间好了。从此,我心里想:剪坏了发型,用梳子把它梳好,总可以补救。 昔日的开车门,终究是一门不太稳定的生意,童年一结束,只能转行。另有一门生意则年年有余,那是过年讨红包。我比其他孩子幸运,只消跑外祖父家楼上一趟,敲三道门(别忘记,我有三个外祖母),祝贺三次,即可连拿三个红包,另有两个已婚的舅舅当时还住那里,总共五封红包。下了楼去,钻去王家咖啡店内,王老太太会给一封,她已婚的孩子会给一封。出了前门到对过去,我心里尽管恐惧,但一想到过年需要和气,再凶的大姑肯定不会动怒,就不怕了。 有一回,我从大姑手上喜获一封马币五十大元的红包,到了家忍不住透露,却听我妈说,一定是她拿错红包给你。是的,大姑人面广,过年不能不备下很多大红包。然而,钱已经在我这里了,谁可以来追讨呢?就凭著这一封大红包,过去那些年大姑给我的彷佛都不算数,我只记得那一封最美好的错误,永远保留在我童年记忆里边。此文摘录自陈志鸿散文集《昔日儿童皆长大:槟岛乔治市男孩的故事》,有人出版社出版。若你喜欢陈志鸿的文章,想阅读更多,可到有店网络书店网购他的著作: 点击链接
作者简介
陈志鸿 出生于马来西亚槟岛乔治市。马来亚大学中文系硕士毕业,三十六岁赴韩研修韩语之前,曾在多所大专中文系与媒体系兼课,之后转投影视公司担任创意总监一职。目前与太太共同经营语言中心。 曾获花踪文学奖、联合报文学奖、新纪元全球华文青年文学奖等多项国内外奖项。著有短篇小说集《腿》、《幸福楼》,散文集《大叔旅韩记》、《昔日儿童皆长大:槟岛乔治市男孩的故事》。
〈散文,特定的人才能写?〉
赏析@ 叶欣媚(星洲日报文教部中学组主编)
看一本书写地方人事物的散文集和读一本地方志不同。地方志集合数据和资料,对整体地方的生活面貌如实记载。散文则会把画面一再放大,告诉你这些地方居民的故事。不同的人,不同的生活经历,看着看着,你也拼凑了一些当时候的生活面貌,看见他们的情绪、喜怒哀乐。 写散文,不是谁都能写,有的内容,你还需要一个特定的身分才能明白个中滋味,比如说生肖这件事。家里恰好有两个生肖属龙的家人,当两人意见相左时总爱说一间屋子容不下两条龙,好像肖龙的人特别霸气,去到哪里都要称王。家里还有一只老虎,龙和老虎也有争执的时候,这时也有龙和虎都强势之说,不容易相处。其实不管是什么生肖,生活在在同一屋檐下总会有矛盾的时候,谁强势谁温顺,不全是生肖决定。 但有些事,还真的是生肖决定的,比如说迎亲时为新娘车开车门这件事。你先得是个男孩,再来是新娘的弟弟或比新娘小的同辈,只是没料到还会挑生肖。作者的经历就告诉了我们,肖龙的人特别受欢迎,但他也因为肖龙吃了点亏,悟出随遇而安的心态。 其实,任谁都能写散文。你只要能捕捉生活中耐人寻味的事物,就不愁没题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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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笔记01】
〈不被定义的生肖叙事〉 林展邦 | 雪兰莪蒲种市中心国中一校 生肖简直最无法突出个人特质——我想这并非没有根据。星座和MBTI人格皆有十数个大类“对号入座”,而如果再反推到名字,几乎人人独特。唯有生肖等同出生年份,对于梦想“对号入座”的父母来说可操作空间更多。一年生出一大批我们,说起来有点冒犯,但一想到同在08年生的一群老鼠之间,就莫名觉得好笑。 我们真的很擅长把自己异化。 《永某氏之鼠》里极尽描述鼠(约等于我)“阴类恶物,盗暴尤甚”。没有对比没有伤害,作者的生肖龙就不曾出现困扰,甚至在传统习俗助力下还有“好康”可取,赚取第一桶金指日可待。在读《靠生肖谋生的小男孩》之前,这些堆叠成我们自己的标签早就失衡。 但我们的确为了群体归属、自我认同拥抱异化。当一日新娘褪去浮华装饰,正是这些托住了她和你我的存在,也唯有生肖这类永久标签在作者度过花童生涯后仍不会消失。作者曾面对钱和红枣龙眼之间的取舍,说来就像面包和爱情,一个代表现实,一个竭尽全力喊“理想还在,没有消失”。 换句话说,这也是“我能成为什么”和“我想成为什么”之差。两手抓自然最好,至少大人们那么想,但作者清楚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或许作者想要的正是改变“龙”的叙事?我更相信这点,一如我看见了那因大额红包缔造的美丽误会而窃喜的小孩。 说回老鼠,所对应的“子”作为地支之首,本也具备开天辟地的意义。没有开始,就难说结束与否了。
【阅读笔记02】
〈生肖痕〉 叶芳羽 | 柔佛居銮中华中学 乙巳这一年,校内新添了一扇班门,暗合今年新生数逾往年。少子化之风浸淫已久,偏逢龙年,竟令闲置课桌重见天日。这般“例外”,恍若文化肌理中结出的赘疣,实则与属相无干——原是华人骨子里那点未泯的念想,借“龙”之形骸悄然复苏。 生肖在绵延千年的中华文化里,自始至终都不是驯顺的标签。陈作者曾倚仗的那点“殊荣”,某日竟成了与龙子们挤闯独木桥的根由。有人乘浪而行,或为浪所裹挟。 它既是群体共识催生的偶然裨益,亦会因扎堆的抉择酿成必然的壅塞。 终究是群体偏爱聚成的洪涛。 志鸿先生未曾将童年阅历浪漫化,反倒以素朴口吻,将婚礼、红包、新年等公共仪节拆解为可操作的“场域”。生肖是身份的通关文牒,开车门成了可计价的营生,母亲更如经纪人般为“顾客”打理门面。 这一切也被男孩以务实眼光接纳住了。 成人借传统构筑身份,孩童却视之为营生之具,二者间既有默契,亦藏抵牾。孩童眼中的世界本就澄明。他们分辨出红包属于佳者,而舛者是多余的红枣,直至后来,才渐渐参透仪式里的虚与实、人情中的曲与直。 作者于“暂存性”与“恒常性”的对照上,处理得甚为微妙。如,开车门的喧闹不过一季一刻,而过年领红包、在咖啡店里被瞥见的日常,才是更久远的社会纽带。志鸿先生目光锐敏,一边数着钱,一边将这些阅历编织进自我记忆。读来不独是怀旧,更暗蕴着冷静的社会伦理省察。 后来方知,生肖与仪式,都只是人生的楔子。 男孩终究要放下红包的。
【阅读笔记03】
〈“谋生”之寂〉 周孙娥 | 居銮中华中学 寒意袭来,是我对志鸿先生文章的最初印象。 起初便被标题给吸引,不禁疑惑,靠生肖谋生?很新奇,兴许是描写作者生肖带来的快乐回忆吧,标题里的“谋生”二字虽言重,但牵扯回生肖的话,我想应该是生肖为作者人生带来的一些幸运,也许是运用了夸张手法。但阅读时,我被作者的文字吓坏了。 内容确实在描绘他的过往,但不是我所想象的温馨,更像是生意人在打算盘。当花童收红包、新年讨红包……这类与我过往相似的回忆,在我的脑海里是幸福的模样,但作者的文笔像手术刀,剖开甜蜜的外皮,直露肮脏的欲望。 “……人们暗地里只打我的主意,派人来跟我妈(我的经理人)说项。如今回头再看,那是应运而生的赚钱机会……“ 仔细回想,这类活动最让我兴奋的,确实是获得钱的时刻。那时年纪尚小,长辈说什么就照做。每到拿红包环节,他们便催促我。待拿回许多红包,大家都笑着夸我。轻抚手中鼓起的红包, “果然,大人们所言不虚,我已经赚了一小笔,这生意太值得做。”或许以前我有过这种想法,但长大后逐渐模糊当时的情感,被童年滤镜镀上一层美好。 本以为是自己过度思绪,细读,只觉鸡皮疙瘩。他用词简单,没有生僻字,就像平淡的生活,但文笔细腻,展露生活里的人性欲望,却故意遮遮掩掩,露出些许部分。只在此文中,情深不知处。不静下心阅读连发现的机会都有可能丧失。对情感之细腻感悟与恰到好处的情感埋藏,作者的内心世界到底得有多丰富、敏感,方能写出藏在不经意的细节呢?因此我自信认为是位女作家的手笔,后惊觉是男作家,不禁赞叹。 或为一言,或为几字,越是探讨,心里越容易发毛,逐渐联想到刘墉先生。 如果说刘墉先生通过文字,教导我分析人性在各种情况下的不同复杂面,那么志鸿先生的文章就像一次总复习考试,验收我对课程的熟悉度。很显然,我是个不合格的学生。 他擅长将冰冷埋藏在不经意间,略读时或许不会发现什么端倪,细读却只能抓到些许皮毛,令人忍不住反复咀嚼回味。 在情节的设计里,作者可说下了苦心。开场白的“从小我就靠自己的生肖谋生”再次重复标题内容,加强读者的好奇心。往后的所有故事将紧紧围绕这句开展。虽然作者参与的活动常见也很熟悉,读者更有想象的画面感,但想要脱颖而出仍有些困难,毕竟相似点太多。而作者将人类对金钱的渴望代入诸类平凡的生活,变成了商业交易,后适当地加入其内心独白,平淡的日子瞬间暗藏玄机,读者的心情也随之一波三折。 印象最深的情节,是作者当花童时,要击破用红纸封口的搪瓷尿壶,里头有一封红包和红枣龙眼等,但作者只拿红包。大人们以为他是太拘谨害羞,我也如此,曾经因太内向而错失婚礼上许多好玩好吃的。但作者说:“不,我是个实际的人,眼里只有钱,拿其他有什么用呢?” 我顿时呆愣,一个小男孩,怎如此早熟?但回想题目的“谋生”,似乎找到了答案,可胸口仿佛被什么扼住,无法呼吸。童年的所作所为,不是因为好玩、有趣,只是为“谋生”。“ 既然客户开口要求,我还是用双手帮忙掏空壶中一切”,无奈感充斥在字里行间,让我想起自己的过往。 记得銮中举办嘉年华时,每位学生需售卖固本,为校筹款。和友人相约,挨家挨户募款。过程虽累,但收获的快乐远超所值,身体似有无穷精力,奔波四五个小时也不停歇。大街小巷常传来我们的窃窃私语,如今回顾时彼此仍哈哈大笑。某次友人不方便,我独自外出,从学生变成推销员,重复解释和询问,最初的热情被拒绝的冷水熄灭。找不到聆听者倾诉,苦闷咽肚,感觉筹款变成了沉闷的工作,吞没快乐。我像个机器人执行程式,敲门、询问、收钱、记录、道谢、离开。 无人可分享的喜怒哀乐和经历,无法宣泄的它们该何去何从?我似乎和作者有了些许共鸣。 小时候的作者,不论发生什么事,都没有一个可倾诉的对象。对他而言,这些看似快乐的回忆,会不会是一种痛苦?整篇文章里,情绪波动最大的时刻,是作者从大姑处获得高额红包,忍不住向母亲透露。这份喜悦被分享后,我看见童年里小孩单纯的快乐,就如作者所言:“我只记得那一封最美好的错误,永远保留在我童年记忆里边。” 文章的冷漠,像是迟来的叛逆期。或许以前他确实在那些活动感受过快乐,但成年后细细品味,赫然发现里头蕴含的是寂寞的苦涩。作者以最理智、现实、几乎冷漠无情的角度去描写自己的过往。冰冷的文字里,是无法消化的情绪。也许连作者本人都不知如何解释清楚,只能透过文字的细腻和故事情节,暗藏情绪,和读者的内心沟通。 也许从最初就没有我所想的那么复杂,只是在阅读一个男孩倾诉过往“谋生”的寂寞经历。
【2025年6月好读推荐】
潮州粥
散文@王晋恒
政府重启行动管制令,大街再度恢复冷清。病毒仿佛近在咫尺,无法堂食,又不敢出外打包的外公,只好牺牲外婆难得的周休,要她另外开灶应付一日三餐。不想刚擦拭干净的厨房被油烟玷污,外婆勉强答应烹煮清淡的潮州粥供大家果腹,但不出妈妈所料,由于清粥提供的能量有限,外公当夜八点钟就喊饿。最后,幸有叉烧包当宵夜,才勉强解决两老为“周末为何只能煮粥”这种小事所起的口角。 和外公一样,我自小就认为吃粥不能饱,于是就有了堂而皇之的借口不吃这道索然无味的食物。“潮州人就要会吃粥”是外婆以前教我吃粥时,喜欢祭出的道理,而我总是不屈服,任性地要求父母出外为我打包熟食。直到今天,外婆仍然记着“阿Boy不吃粥”的挑食性格,所以每次煮粥,都不会给我留一份。对粥的反感可能演化自厌恶喝汤的天性,也可能是我无法接受白米饭泡汤,和着下咽的奇怪口感。我坚持白米饭必须颗颗分明,甚至略微干硬更好;一锅煮得黏黏糊糊的饭,常让我倍感反胃。 生病时家人会在床边送上一碗热粥,本是小学作文的俗滥套路,但平心而论,这个桥段其实一点也不假。举凡伤风发烧、呕吐腹泻,家里人就严禁我吃饭,担心万病之源的体热加剧,于是一碗搭配着酱油,清清淡淡的白粥,在往后的日子里总是轻易让我联想到病恹恹的难受滋味。 按照大人们“潮州人一定要喝粥”的认知和逻辑,不爱喝粥的偏食习惯,曾经让我一度怀疑自己的潮州血统。我唯一能够接受的粥,只是金龙酒家晚上贩卖的海鲜粥。那个老板某次喝醉后为了解酒,意识迷糊间调配出来的人间美味,常让我心心念念。鱼肉的鲜香、虾蟹的微腥渗入米粒,实在优于外婆煮的清粥。我以为自己终于成了会吃粥的潮州人,结果只是招致爸妈的嘲笑,说我吃的根本就不是传统的潮州粥。可是,所谓的潮州粥该如何定义,其标准又是什么?通过爸爸童年时和祖父喝粥的追忆,我做了一个粗浅的结论——潮州粥须得稍带几分节俭和清苦意味,才算合格。 据爸爸追述,七十年代有段时间,亚罗士打上空的燕子密集盘旋,暮色降临时就停栖树梢、路灯和电缆,仿佛再挤进一只,整个电线网就会倾斜崩塌。天际收敛光芒,祖父驾驶旧款Civic,载着几个孩子前往住家外的潮州粥摊喝粥,叫来菜脯、虾米、另加潮州人的卤味作为佐料。祖父大勺大勺吞下一碗白粥,只有爸爸和姑姑们还在狼狈地吹气,喊烫。因为呼气呼得“乌暗晕”,爸爸小时候也不爱吃粥,反倒是老来才渐渐吃出白粥蕴藏的隽永风味。那时的人用潮州话称呼粥作“糜”,更接近古典的叫法。从父亲的记忆中,我试着了解,潮州粥对一户潮州人家来说,究竟承载着什么样的情怀和意义。 离家不远的Sejati花园,有一摊售卖潮州粥的店面,已经改良并加入很多配料。每次光顾,我们都会点虾膏肉、咸肉、甘榜鱼下粥,比之祖父那年代的传统菜色,已经算是十分丰盛的晚餐。然而,该店卖的粥比一般摊口来得更贵,我们常为了省钱,结果碟子都底朝天了,一家人还嚷着不够饱,却也不舍得另外加料。爸爸感慨,粥曾是给他们那代穷人充饥的无奈之选,来到今天却卖得比白饭还贵。老实说,我还真的比较喜欢Sejati的那间粥店,但是叫来的碳水化合物,到底还是饭,而不是粥,始终欣赏不来潮州粥那种清修的吃法。如果喜欢吃粥真的是当个潮州人的硬性标准,那我肯定就是一位不合格的潮州人。 那间Sejati的粥店虽然卖得贵,家中二老还是喜欢在没有年青一代陪同下,自驾一辆本田Accord前往共度二人世界。日光灯荒白地射过高速旋转的风扇,打在一桌白粥搭配卤味的简单菜色,寄托着多少往日情怀,只有他俩心中有数。只是,在这道封城禁令下,粥贩的确深受其害。无法堂食的日子,热腾腾的白粥不能烫热舌苔,纷繁多样的佐料又不适宜打包,试问还有多少人还会那么讲求生活情调,不嫌麻烦地吃粥? 出外念书后,因为选择稀缺,我终于改掉挑食习惯,接受很多以前绝对不吃的食物,包括当年不甚钟意的热汤。同时,以往对粥的厌恶感也渐渐递减,反倒认为偶尔喝喝粥,水润清香的米粒对肠胃有洁拭作用,看米粒反射幽幽的晶光也算赏心悦目。然而,吃粥最大的问题始终还是饱腹感不足,就像爸爸吃粥,一定得另配一碗饭才行。想起舒国治《台北小吃札记》里对粥的形容:“它不太像是正餐,只宜视为点心。心者,心下也,指胃;故点心,如同言‘安胃’”。此言非虚,却也是生活富裕年代才有资本说的话,要在祖父或是更早更早以前,一碗“糜”也许就是上等的一餐。 某禅师曾提倡正念用餐法,鼓励人们享受不对味食物。林夕持反对立场所写过的一句话或可为我开脱:“没练就这本事,我看还是一步一步顺其自然,才是真正的正念。”可能要到长大以后,性格返璞归真之际,我才懂得欣赏潮州粥简之又简,朴之又朴的润喉滋味,就像爸爸也是在渐渐老成的时候,才终于开发他不怕烫的舌头,尽情尽性地喝粥。他说,经过时间的洗练,方能练就他和阿公的“铁舌功”。舌苔越长越厚,从怕烫,不断被烫伤,到最后反而享受被烫的感受,都是一个日久年深,循序渐进的过程。听着听着,莫名觉得其中竟有几分人生哲理的意涵。 文章朗读:张芓晴(吉打州SMK Ibrahim)此文摘录自海凡王晋恒散文集《时光幽谷》,雪隆潮州会馆出版。若你喜欢王晋恒的文章,想阅读更多,可到有店网络书店网购他的著作: 点击链接
作者简介
王晋恒 九字辈作家,医生,《星洲日报·马华读立国》专栏作者,曾任《马华文学》执行编辑。著有散文集《时光幽谷》。曾获台湾时报文学奖、花踪文学奖新秀奖、香港文学奖、嘉应散文奖及国内若干大专文学奖。
〈一碗温热的文化记忆〉
赏析@ 谢增英(文字工作者)
身为潮州人,吃粥,对我来说一直是件普通不过的事。记得刚来都门读书时,朋友们听说我爱吃粥,都惊讶地说:"只有生病的人才吃粥啊!"那一刻才意识到,原来一碗简单的粥,在不同籍贯生活中竟有如此不同的意义。当我读到晋恒的《潮州粥》,那种亲切感一下子就涌上来了。 散文从行动管制令讲起,说到外公外婆因为不能出门吃饭,只好回家煮粥。原本以为是家常小事,却因为“只能吃粥”而吵了一架。这种又好气又好笑的日常,其实我们每个人家里都可能发生过,也让我们一开始就进入了作者轻松诙谐的叙事节奏。接着,他讲起自己从小不爱吃粥的“光荣事迹”,还因为这样被外婆记住,一碗粥都不留给他。 但文章并不只是抱怨吃粥的无趣,反而越写越深。从爸爸回忆祖父年代的“喝粥旧事”,到如今Sejati粥店卖得贵却依然勾起长辈的回忆,作者让我们看见:原来粥不只是食物,更是一种家庭情感的载体、一种文化的延续。哪怕现在粥已经“进化”成配料丰富的海鲜粥,它仍然承载着那个年代的节俭与温情。 我最喜欢文中关于"铁舌功"的描写——从怕烫到享受烫的过程,被巧妙地比喻成人生历练。这不正是我们每个人成长的写照吗?小时候讨厌的苦瓜、香菜,长大后可能变成心头好;曾经抗拒的传统文化,随着阅历增长,也慢慢学会欣赏。 整篇文章没有大道理,却满是生活味,也藏着一丝丝温柔的哲理:有些事,当下不懂没关系,总有一天,我们会像爸爸一样,舌头厚了,心也变得更软,愿意好好品一品看似平凡的白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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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笔记01】
〈粥味绵长〉 余鸿霖 | 槟城钟灵独中 一碗潮州粥,氤氲着三代人的光阴。作者笔下那平淡无奇的米汤,在记忆的炉火上慢熬,渐渐熬出了岁月的醇厚与亲情的绵长。以箸为笔,以粥为墨,在素白的瓷碗里勾勒出一幅流动的家常图景。 粥的滋味,原是这般层次分明。外公眼中的粥,是行动管制令下不得已的将就;外婆手中的粥,是油烟之外的一抹清净;父亲记忆里的粥,是七十年代街边摊上氤氲的烟火气;而作者最初抗拒的,是那索然无味的童年记忆。一勺白粥,竟能舀起如此丰盈的人生况味。米粒在水中舒展的姿态,恰似记忆在时光里缓缓绽放的模样。 最是动人处,莫过于日光灯下那对共食白粥的身影。荒白的灯光穿过旋转的风扇,斑驳地落在二老面前简单的粥菜上,恍如老电影里一帧泛黄的画面。他们咀嚼的何止是米粒,分明是沉淀了半个多世纪的共同记忆。疫情阻隔了堂食的路,却也让我们看清:原来食物最珍贵的滋味,从来不在舌尖,而在与谁共食的温情里。 作者对粥的接纳过程,宛如一场静默的成长仪式。从“阿Boy不吃粥”的执拗,到离家后味蕾的苏醒,再到最终领悟“简之又简”的真味,这条蜿蜒的饮食之路,实则映照着一个灵魂对根源的回归。就像父亲说的“铁舌功”,人生何尝不是在一次次灼痛中,才懂得欣赏最本真的滋味?那些年少时避之不及的清淡,终会在某个时刻,成为抚慰心灵的良方。 潮州粥的碗里,盛着流动的时光。祖父时代叫“糜”的古早称谓,父亲记忆里配菜脯虾米的简朴,到今天Sejati花园里丰盛的配料,粥的演变里藏着整个时代的变迁。当一碗曾经果腹的平民食物变成需要“讲究情调”的消遣,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一种饮食的升格,更是一个族群记忆的嬗变。 在这篇散文里,粥已超越了食物的本义。它是血脉的密码,是亲情的信物,是游子与故乡之间那条剪不断的脐带。作者最终明白,所谓潮州人的身份认同,不在于是否恪守“吃粥”的规训,而在于能否在记忆的粥锅里,熬出属于自己的那份滋味。就像米粒在水中保持若即若离的姿态,传统与创新、坚守与变革之间,也需要这般微妙的平衡。 读罢掩卷,唇齿间仿佛也泛起一丝粥的清香。原来最朴素的食物里,藏着最深刻的人生。
【阅读笔记02】
〈《潮州粥》之文化寻味〉 邓誉炫 | 居銮中华中学 读罢这篇关于潮州粥的文章,心中五味杂陈。作者以细腻的笔触,将一碗简朴的潮州粥写得如此深刻,让我这个福建人也不禁反思起自己与粥的情缘。 从小到大,我对粥的认知停留在那些粘稠浓郁的滋味上——排骨粥的肉香四溢,皮蛋瘦肉粥的醇厚绵密……在我们福建话里,粥称作“ber”,那个音韵里仿佛就带着一种温润的质感。每当阿嬷在厨房里慢慢熬煮,米粒在沸腾中渐渐糜烂,整个屋子都弥漫着让人安心的香味。那时的我以为,粥就该是这样浓稠得可以“立筷子”的模样。 直至有一次在小食中心,我无意间点了一碗潮州粥,才恍然发现这个世界上还有如此清淡的存在。稀薄得如同米汤,配菜也简单得令人诧异——几片萝卜干,几粒虾米,仿佛在向世人宣告着它的清贫与质朴。初尝时,说不上喜欢,甚至有些不解:这样的“水”也能称作粥? 游历过晋恒笔下,我才明白,每一种食物背后都承载着一个族群的文化密码。作者笔下的潮州粥,不仅是一碗食物,更是一种生活哲学的体现。“潮州粥须得稍带几分节俭和清苦意味,才算合格”,这句话让我深深震撼。原来,那种我曾经不屑的清淡,恰正是潮州人历经世代传承的生活智慧。 如作者父亲所说,“经过时间的洗练,方能练就铁舌功”。这不仅仅是对温度的适应,更是对生活本味的领悟。福建人喜欢浓郁,潮州人崇尚清淡,各有各的道理,各有各的情怀。正好比孟子所言:“口之于味,有同嗜焉”,但这“同嗜”背后,又有着多少不同的文化底蕴。 读到作者描述祖父那个年代,“天际收敛光芒,燕子密集盘旋”的黄昏时光,我仿佛也能感受到那种朴素而温暖的家庭氛围。他们的粥叫“糜”,更古典,也更贴近生活的本质。而如今,连粥都卖得比白饭还贵,时代的变迁在这一碗粥里体现得淋漓尽致。 或许,真正的成长就是学会欣赏不同的味道,理解不同的文化。我开始明白,那碗曾经让我皱眉的潮州粥,其实承载着一个民族对于节俭、清淡生活的坚持与眷恋。如今再想起那次“无意”的邂逅,心中竟生出几分敬意。 “没练就这本事,我看还是一步一步顺其自然,才是真正的正念。”借用林夕的这句话,也许我还需要更多的时间,才能真正品味出潮州粥的韵味。但至少,我已经开始理解,在这个浮躁的时代里,那份清淡如水的坚持,本身就是一种珍贵的品格。
【阅读笔记03】
〈潮州粥论评〉 余知恒 | 居銮中华中学 《潮州粥》叙述的不只是吃粥,更是一种对家庭、文化和成长的反思文章。作者王晋恒用一碗看似平凡的白粥,把三代人的生活经验串联起来,写出了人和食物之间的感情,也写出了时间带来的改变。 小时候,作者不爱吃粥,觉得潮州粥清淡没味道,吃了也不饱,还讨厌饭泡在汤里的感觉。他的外婆记得他的挑食,所以煮粥时从不留一份给他。可是随着年龄增长,他开始慢慢改变对粥的看法,也更能体会家人背后的用心。 作者的父亲也曾不爱吃粥,但年纪大了以后,才吃出白粥的清香。他们一家三代人对潮州粥的态度,其实也反映了生活条件的变化。从以前为了省钱而吃粥,到现在粥店卖得比白饭还贵,说明粥已经不只是穷人吃的食物,而变成一种有情怀的选择。 文中还提到“潮州人一定要会吃粥”这种说法,让作者思考自己是不是“合格的潮州人”。是不是不爱某种传统食物,就代表不属于这个文化?他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但读者可以感受到他正在慢慢理解传统,也渐渐地沉醉于其中。 这篇文章用的文字虽然很简单,没有太多华丽的词语,但读起来却特别有感觉。作者用很生活化的语言,把一家人围绕“粥”发生的小事讲得生动又真实,让人一边阅读一边回想自己的家。文章里很多描写都很细腻,比如厨房的油烟、粥的味道、吃饭时的对话,都能让人想象出画面。虽然没有刻意追求文学性的表达,但每一句都很有分量,藏着作者的感情和记忆。 结构上,这篇文章也安排得很好。一开始写的是疫情期间的家庭生活,很贴近现实,然后顺着“粥”这个主题慢慢带出童年的回忆、父亲和祖父的故事,最后再回到自己对“吃粥”这件事的看法和成长后的改变。看起来像在讲故事,但其实情感是一步步累积起来的,结构很清楚,也让整篇文章更有层次。最后关于“铁舌功”的收尾既有趣又有深意,感觉像是把生活的经验变成了一种人生的体会。整篇文章读起来不复杂,却很有深度。 我非常欣赏这篇文章,它让我明白原来简单的食物也能投射出这么多感情与故事。从小不爱吃粥的挑食者,对潮州粥充满抗拒与误解,但在成长后慢慢放下偏见,尝试理解长辈的“味觉”,也象征着认同与归属的觉醒。
【2025年5月好读推荐】
黃麂
短篇小说@海凡
黄麂(学名:Muntiacus muntjak),是麂类中体型最大的一种,体长约一米,体重二十五至三十公斤。全身黄色,毛细光滑,头上长有两只角,四肢修长。 生活在山岭和丘陵地带,常活动在茅草坡和荆棘丛中,性格孤僻,胆小谨慎,多在夜间或清晨、黄昏觅食,白天隐藏在灌木丛中休息。主要吃鲜草和嫩叶,是典型的草食性兽类。繁殖力强。分布于中国、汶莱、印尼、马来西亚和泰国。 阿那是部队的装吊好手。 装吊技术说难不难。因为捕猎是部队肉食——蛋白质的基本来源,大多数男战士都会被分派这个任务,克定也会一点。 但他认为,装吊不仅靠技术,靠运气,还需要……他读一本书时看到一个词:“悟性”,觉得可以拿来用。尤其是和阿那一起出发,阿那的许多看法、判断、决定,好像只有这个词可以勉强解释。 比如说,选择下吊的地点。森林无边无际,你怎么知道野猪黄麂会经过哪?野果树下、咸水湖边?除了摸清各类野兽的习性、判断路径,还得辨识它们的脚印,甚至,脚印是在什么情况下踩下的? 那次他和阿那出发巡吊,发现水沟旁许多杂乱的新鲜野猪脚印,翻出来的土块还是未干的潮湿,蒸腾着野兽尿液的腥臊味。克定兴冲冲地就想在这里多装几枚—— 阿那却伸手拦住,摇着他黝黑的头:“不好。” 他要克定蹲下来仔细看,说:“野猪脚印虽然多,但是蹄张开,是在奔跑,不是觅食,哪里会再回头?” 克定点头称是,但左看右看半天,还是一头雾水,分不清蹄是张开还是合拢! 记得英扬说过,有次跟老“达达”「1」出发装吊,“达达”在一块毫无野兽活动迹象的平地上放了一枚孤零零的吊,当时他心里嘀咕:“这样也能搞到吃,我的背可以拿来做砧板!”——幸好没说出口!因为不久就装到一头整整一百公斤的独猪牯! 为什么? 所以他自己总结:渔猎对阿沙同志来说,不只是看家本领,简直是他们的天赋。 他总能从阿沙同志身上学到新东西。 巡吊当然也打猎,出了营房一个多小时,就碰上猕猴群,阿那递过点二十二小口径猎枪,克定连忙隐蔽,贴在树后,枪口紧靠树干,屏住呼吸,瞄准—— “砰!”树梢上的猴群跳腾逃窜。 枝叶纷乱中,“喳啦——”一只猕猴应声坠落! 阿那拔出腰刀扑过去,只见猕猴摔在板根旁,一枪毙命。 他回头冲克定竖起大拇指! 开枪又能得手,克定为这天早上的好运激动得心都快蹦出胸膛,连眨了几下眼,还没能回过神来。 那只公猴约十一二公斤,折返营房要花时间,背着继续巡吊又费力。克定看着阿那,想让他拿主意。 他也不答话,就地选了一块小平地,用腰刀挖泥。再叫克定去砍一些“野芋”、“鸭仔青”一类的大叶子。 等克定回来,他已经挖出一个两尺深的小坑,铺上野芋叶,一把提起猴子放进去。 “哎!埋掉啊?” “是啊!”他笑得露出满口白牙,眼里有几分狡黠几分诡异,“埋了最好。放地上,容易发臭,还会被其他动物拖去吃。” 克定有一次也是打到黄猴,嫌重藏在树洞里,回头时猎物还在,口鼻伤口却爬满蛆虫,蠕动着,看着恶心。 但——埋地下了?什么意思? 看克定一脸不解,阿那又说:“地下干净,虫子少,还冷。回头再挖出来带回去!” “哇!最原始的电冰箱!” 这回是克定向阿那竖起大拇指! 正值旱季,为了不惊动猎物,他们逆风前行。 山风吹散了雨季残留的潮湿,流动着新生命萌发的舒爽与芬芳。树木抖落了去年的黄叶,脆嫩透明的新叶过滤着温暖的晨阳,林中明亮清爽。 附生在树干上的藤蔓,和环绕树根冒出的野菇默默张望。 满地不知名的野草灌木,点缀着星星点点的花朵,像撒落的希望在荒野绽放。无忧花的嫩叶一串串垂挂在枝桠上,触手比毛巾还柔软。 远处“凤鸡” 「2」“沃呵沃呵”地鸣叫。拂拂山风多么畅快清新。 阿那看了看方向,说:“是在鸡心龙「3」那个凤鸡坪「4」呢,回头有空我们去装了它。” 一早就打猎得手,克定脚步轻快,心里涌动着收获的预感。 阿那走着,随手采了路旁的野花,插在他耳边细密的卷发上。 有时摘一两片浅紫红的嫩叶,一片给克定,一片丢进嘴里。克定学着他细嚼,一种包裹在叶香里的微酸慢慢扩散,生出满口唾液。 “喂!是不是比白开水还解渴?”阿那抬了抬他黝黑的下巴,“记住哦,酸的可以放心吃,甜的、苦涩的就不好说!” 阿那个子比他矮不少,并排站还不到他肩膀。但对阿那的话,他却信心十足。克定微笑着看着阿那那张六边形的小脸,短短额头下两道眉毛之间,有一道疤痕留下的斑痕。克定脑中浮现一个他难以想象的画面—— 那时阿那还在甘榜。有一次撞上一处野猪窝——野猪过夜会把周围的小灌木咬断,聚成一堆窝睡。他发现后悄悄接近,正盘算捕猎,不料野猪猛地窜出,朝他冲来。他来不及多想,一个纵身跳到野猪背上。双腿夹住它的腰身——野猪不大,三四十公斤吧;双手抓住肩背上的鬃毛。他紧贴在野猪背上,随着它在丛林中狂奔乱跳,根本没时间想应对,只知道无论如何不能让它逃掉。或者,也是骑“猪”难下! 然后,一根齐人高倒卧的大树桐横在面前,离地两尺,野猪从底下钻过去,“砰——”,阿那的额头撞在树干上,被掀翻落地昏厥过去! “差一点‘马迪’!”记得阿那说这话时嘴角还挂着笑,眨着眼睛,“要是死了,我们就不会认识了。” ……… 忽然,阿那停下脚步,闻了闻鼻子。 再往前走,小山涧旁分布着三四枚吊。克定警觉地靠近,隐约听见“窸窣”响动!阿那摆手示意潜行—— 当他们从大树后探出身子,前方十几米的一枚吊索,一端捆在手臂粗的长木棍上,正大幅度弓起;另一端的钢索圈套住一头褐黄色的黄麂,一只前脚被高高吊起,露出米白色的腹部! 黄麂看到人影出现,“噶——”,激烈挣扎,钢索抖动!它奋力挣脱,但前肢吊着使不上力,后腿拼命蹬着山棕榈旁的泥地,泥粒四溅。 阿那低喝一声:“活捉!” 克定会意。黄麂是温顺的草食动物,直接抓没问题,那么今晚部队就有姜炒鹿肉和一大锅鹿血汤了。 而且还是一只健壮的黄麂,毛色亮黄光滑,头上有鹿茸隐隐突起! 克定兴奋地解下背带的绳子—— 突然,“啪”一声,黄影一闪,黄麂竟从钢索中脱逃!那根吊棍笔直挺立,仍微微发颤! 十几米外的灌木一阵“哗啦啦”乱响,又恢复了原状。 丛林里的风声若有若无,眼前发生的一切,竟像梦境一样不真实! 检查吊棍:钢索并未断裂,仍垂挂着;圈套缠得紧紧的,绑着一截十几厘米的黄麂脚蹄! 克定听说过,有些野兽在危急时会折断肢体逃生,没想到竟发生在眼前! 还是那温顺的黄麂! 眼看到嘴的猎物飞了,克定心中不甘,忿忿地说:“追!追去,它断了腿,还有血迹,跑不远的!” 阿那却不吱声,解下那截断蹄,翻来覆去看——披着金黄色细毛的外皮,露出白森森的断骨,脚筋垂着,沾着血…… “快走吧!”克定催他。 “不行!”他摇头,“追它很危险!” “哦?!” “我告诉你,真的,我哥哥亲身经历。有一次他追一只箭猪,沿着脚印紧追,你知道他发现了什么?” 阿那停下脚步,眼神神秘。 他叹了口气:“我哥看见一棵‘莽公’ 「5」树上的果实上,插着三根箭猪的刺!是被它自己甩出来的!‘达达’说过,野兽急了,都有自己的保命武器!” 他掂了掂手上的断蹄:“黄麂肯定也有的!” 克定不知该信不信。但看到阿那不再嬉皮笑脸,脸上是虔敬、敬畏的表情,好像不信也不行。 阿那切了一片山白菜的阔叶,把那节断蹄包好,庄重地放进背包里。 克定忽然心中一动,弱者为了苟活,有些选择,其实是没有选择!一股莫名的情绪在心头弥漫,他望向黄麂逃逸的草莽,久久发愣! 2019年12月6日修訂 注释: [1]雨林裡阿沙族對部落長者的尊稱。 [2]長尾巨雉。 [3]兩道岔河中間的狹窄山龍。 [4]長尾巨雉交配前,清掃干淨的山腰間的小片平地。 [5]野生菠蘿蜜,個頭不大如木瓜,果核可食。此文摘录自海凡短篇小说集《野径》,有人出版社出版。若你喜欢海凡的文章,想阅读更多,可到有店网络书店网购他的著作: 点击链接
作者简介
海凡 新加坡出生。写作人、水木作坊出版人。 曾参与马共领导的游击战争13年。1989年马共与泰国及马来西亚政府签订合艾和平协议后,得以重返社会。 著有文集《雨林告诉你》、小说集《可口的饥饿》、散文集《喧腾的山林》。《可口的饥饿》入选香港《亚洲周刊》2017年中文十大小说。 另以辛羽为笔名,书写岛国城市生活,著有散文集《倾听.回眸》、《瞬间.侧影》、小说集《芳林余韵》等。曾获金笔奖、第二、三届方修文学奖、世界华文微型小说双年奖。
〈猎王的敬畏〉
赏析@王国刚(星洲日报文教部大专组主编)
读海凡的马共小说最过瘾的地方,是他运用自己铁铮铮的亲身经历,勾画出一片我们从未涉足的雨林景象,以及那些在其中生活的点滴。那不是天马行空的超现实,而是确实存在过的历史印记。加上小说的跌宕起伏,更令人心驰神往。 小说借克定的视角,仰望阿那神乎其技的猎食功力,那不仅是技术和经验的演练,更是山里同志们的命脉,三餐温饱的凭借。阿那谈笑风生,教会克定如何识别动物脚印、如何用“原始的电冰箱”埋葬猕猴等待时机运回营地、分享自己捉捕野猪的英雄事迹……仿佛森林万物都由他一手掌控般不可一世。 不想小说最后出现一只草食的黃麂,为了求存竟自断一腿。阿那一改意气风发的态度,庄重地裹好那支断蹄,是全文最大的转折。面对三四十公斤的野猪阿那从未惧怕,反倒对“断了腿跑不远”的黃麂尽显敬畏,让阿那这个人物更有层次,也带出对天地万物的平等和敬重之心。这段叙述也完美契合在山里生活应有的态度,让小说多了几分真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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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笔记01】
〈无畏〉 黃渘恩 | 柔佛SMK Dato Sri Amar Diraja 黄麂,“麂”字是“鹿”加上“几”,看着这个标题脑海里便会浮现出小鹿斑比这样温顺可爱的形象,作者之后的描写更让我对这个想象深信不疑。 跟着主角团的视角在丛林中穿行,观察动物们生活的习性,直到一头黄麂落入陷阱。本以为这是个主角团升级打怪,在经历重重冒险后得到战利品的故事,那只黄麂却逃脱了。 克定说阿那是装吊的好手,一个温顺的动物却挣脱了他设下的钢索。“小鹿斑比”自断蹄膀,拖着带血的腿在两位优秀的战士还没注意到时逃离了陷阱。 红色的鲜血,弱小的黄麂。丛林里的血迹彰显出它为了活着而爆发出的勇气与无畏。这一看似普通的猎物逃脱,却带给了克定和读者们深刻的感受。它逃走了,并不是因为运气好,不是因为主角团的失误,而是在死亡面前爆发出的求生本能与无畏之心。 被阿那珍重收起的那只黄麂的断蹄,劈开了他们对温顺的黄麂的刻板印象,提醒着他们生命的重量。
【阅读笔记02】
〈我们放走的是什么〉 林展邦 | 蒲种市中心国中一校 《黃麂》让我先想到几篇文章。每每收到学校新装订的模组练习(要用一年)都会翻遍所有现代文当故事集看,记忆想是从那里来。 人和动物一旦历经冲突,免不得经过我追你逃、动物发挥母性/展现脆弱、人类放弃进逼三大经典桥段,如果动物平日以狡猾或凶狠形象示人,则震慑更大。 偏偏此文主角是克定称为“温顺”的黃麂。 克定追随阿那,兢兢业业当观察者,戏份不突出。阿那倒是团队最需要的人才类型,到丛林的任何地方,都能凭借灵活的脑回路和身手活下来,如果可以,再带上更多人也活下来。 想想如果当年的马共不靠打猎——结局会像我更久以前读到的另一本书,为好友捎带云吞面的路上被拦下,下场未知。其实动物也和那结局一样,随泥土的吞咽消失。 如何不被消失?黃麂的选择类似壁虎断尾、刺海参吐内脏,或者文中也提及豪猪尖刺钉“莽公”,由此阿那认为“野兽皆有保命武器”(虽然谷歌和AI告诉我没有)。但断足太过自毁性,它的死活完全取决于当事人追击与否(虽然私以为这约等于自愿Game Over),而对被盯上的动物——被盯上的人来说,他们当然企盼敌方“发愣”一回合。 开始拆字义,原来“马迪”即“mati”(死掉)。阿那的野猪群一行,竟也和黃麂的险境同为几近生死。人类在猎物和猎人状态下的两面性会否和动物相似?于是回到我在读完几篇文章后仍搞不懂的命题:我们会“发愣”,是敬畏自然、崇尚生命,或是其他原因?真可以仅用“被折服”解释吗? 更准确地说,什么是善良的触发点?我没有答案。
【阅读笔记03】
〈断蹄的重量〉 林绮真 | 槟城锺灵独中 生命怎不能振聋发聩呢?——以最朴实无华的方式。 柔弱的黄麂,凭着惊人的胆量与求生本能,当着阿那和克定的面生生逃走。那股与它们温顺形象不符的生命刚强,在溃乱的挣扎逃亡中以惊心动魄的断蹄行为迸发出来。那截尚带血丝的森然白骨,就像一口盛满金币的血色许愿池,每一枚币面都刻着“我想活下去”五字,触目惊心,发人深省。 狩猎本是生存手段,但黄麂的断蹄让暴力变得复杂起来:克定为了晚餐的着落,黄麂为了活下去,二者本无一可指责,却难避免起冲突。克定目睹黄麂折断肢体逃生后,仍没有停止对黄麂的狩猎,这证明了共情之有限——人能理解弱者,却仍可能成为加害者。所幸阿那在千钧一发之际,阻止了克定的赶尽杀绝。 阿那小心包裹起断蹄,像收藏起某个宝贵的特质,也教会读者一个道理——勇者的眼界并不建立于无尽的戮杀之上,而是源于对天地万物的敬重,要重至刺得下长矛,也要轻于拂得过绒毛。阅读这篇作品时,我的心也随重获自由身的黄麂一同荡漾不息。
【2025年4月好读推荐】
Jio你写诗
诗@吕育陶
在那个青春很卡带图书很武侠的时空 我们年轻的躯体骑脚车 穿越没有被无线区域网侵入的空气 追逐一轮苍茫的落日 学妹,那时在课堂外边 叠着许多打印在泛黄新闻纸上 飘着木质素气味 结满歌评、影话、散文的 秘密花园 我们在更早更早的农地里 还发现了 分行的 理想 于是,学妹 我们也把自己分行 在试题和考卷外分道 分解出 朦胧晕黑的夜色 勤奋地,在没有手机和 拼音输入法的 月光下 以笔尖 草拟诗 那时我们的年少 是在桌球场以球杆和母球 验证牛顿的经典力学 在电玩中心体验 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惨烈 我们没有自拍棒和七百个赞 学妹,放下你的优管和韩剧 那些量产的仿真画 复制的完美秋季 来一些跳行、闪烁、不连贯 骚动的青春吧 我不Jio你浅尝发酵的世界 学妹,不Jio你挣脱体制的麻绳 踢破世俗的画框 你要自己探索发愁的星球 何以存在钢铁与围墙 我只Jio你Jio你 用月光输入法 或者果酱原子笔 书写 认真地书写 分行的 今天此诗摘录自吕育陶诗集《一个人的都市》。若你喜欢吕育陶的诗,想看更多,可到有店网络书店网购他的著作: 点击链接
作者简介
吕育陶 槟城人,寄居吉隆坡,美国康贝尔大学电脑系毕业,现任职基金管理公司,相信电脑程序和诗都是创作。曾获国内外文学奖,著有诗集《在我万能的想象王国》,《黄袜子。自辩书》,《寻家》,《一个人的都市》。
〈把青春写成亮丽诗句〉
赏析@刘育龙 (马华作家,偶尔写诗,也写散文和微型小说)
这首诗以明朗却又不乏诗意的长短句,勾勒出一幅幅生动的画面,带领读者回味还没有被现代科技侵入的八九十年代。 诗的开头提到“在那个青春很卡带图书很武侠的时空”,诗人用“(流行歌曲)卡带”和“武侠(小说)”这两个极具八十年代特色的流行文化元素,生动有力地为作品中的时代背景定位。 这首诗以“学妹”为倾诉对象,可见诗人是以“学长”的身份,向新生代述说自己那一代人当年度过的美好时光。他们在课堂外的“秘密花园”(比喻文学书刊)阅读歌评、影话和散文,这些泛黄的刊物散发着“木质素的气味”,象征着那个年代的质朴与纯粹。“分行的理想”则是暗喻诗歌,表达了他们对文学创作的热爱。 在诗的后半部,诗人呼吁学妹放下现代的电子产品和流行文化,去体验那些“跳行、闪烁、不连贯”的青春。这里的“跳行”“闪烁”和“不连贯”点出的是诗歌的跳跃和灵动。诗人鼓励学妹用自己的方式去探索世界的不公和冷酷(“钢铁与围墙”),去书写属于自己的故事。 整首诗节奏轻快,点染出对过去的怀念和对创作的期许,因此诗人在结尾处用上“月光输入法”和“果酱原子笔”这样的意象,赋予了诗歌浪漫和甜蜜的色彩。 这首诗鼓励年轻人用更踏实的方式去认识和理解世界,不要受流行文化的束缚和左右,勇敢书写属于自己的“分行的今天”。它提醒我们,不要让电子屏幕限制想象力,而要用诗意的眼光和真挚的笔触,去书写广阔的大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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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笔记01】
〈慢一点,Jio一Jio〉 林君玶 | 怡保师范学院 身为一个大学生,Jio这个字是再也熟悉不过了。 “Jio你打球啊。” “这个星期看电影Jio你啊,on吗?” “一起jio吃鸡啦。” 写诗倒是没有被人Jio过。 这个年代讲求快。“十分钟带你看完《三体》全系列”,“XX事件懒人包”,“七天瘦出马甲线”,诸如此类的时代产物已经逐渐入侵我们的生活。我们没有时间等一杯咖啡,所以我们有了三合一即溶咖啡粉;我们没有时间看完一部电影,所以我们有了电影解说;我们没有时间看书,所以我们有了说书视频。终于,我们没有时间生活,却发现我们没有真正活过。因为活着,要去感受咖啡豆被碾碎成细末,与水融合的一瞬所迸发出的香气;活着,要去端详演员的一颦一笑,为别人笑过、哭过;活着,脉搏总要为一段文字跳动过。 快。快。快。慢的事情渐渐被淘汰。艺术片,书籍,巷弄里的旧藤椅,在时间的漩涡中褪色、沉默。“现在谁还买书噢?都是看电子书啦!”这样的发表早就不再是个人的浅见,而是集体的信仰。效率至上,谁都不想输。 Jio你写诗。Jio你发现路边还未盛开的花朵、Jio你闻一闻炒粿条迷人的香气,Jio你听见潺潺流水汇成小溪,Jio你尝一尝熬了两小时的排骨汤,Jio你一起发呆,Jio你一起活得像只猫。 Jio你写诗。
【阅读笔记02】
〈寻找属于自己的分行〉 张浩泽 | 沙巴崇正中学 读完这首诗,我的心被轻轻触动,那一段被遗忘的时光,慢慢地浮现在我的脑海。诗人用了一支温柔且坚定的笔,带我穿越时光,带我回到那个没有网络、没有智能手机的年代,却有着一群真诚、生气勃勃、充满活力的年轻人。 在那段岁月里,他们骑着脚车穿越落日下的空气,在新闻纸上读诗歌、写文章,用笔在月光下草拟梦想。他们的青春,是在桌球场的力学实验、是在电玩中心的历史课堂,是在没有拼音输入法的夜晚,一笔一划写下的诗歌。他们的生活也许简单朴素,却拥有着我们这代人越来越难有的真实与纯粹。 诗人以"学妹"作为倾诉的对象,像是在对现在的年轻人说话,也在对自己说话。他并没有否定现代的便捷和美好,但诗人也提醒我们不要忘了:青春不只是刷短视频、追剧和点赞,更是一种用心生活,用手写字,用灵魂去感受的状态。 这首诗让我很感动,它让我意识到,或许我们拥有现代化的科技、拥有最先进的设备,却失去了珍贵的时刻,失去了真正体验生活的机会。那种在月光下安静写诗的夜晚,那种为了一个想法而反复推敲的坚持,正是青春最美的模样。 这时,我正在思考,自己是不是也能在忙碌和喧嚣之中,找到一份属于自己的"分行"?或许只要我愿意放下那"七百个赞"、"自拍棒",就可以找回那份被遗忘的温柔。 这不仅仅是一首诉说青春匆匆的诗歌,更是一封诗人要写给年轻人的信。诗人以简单的文笔,短短几行文字,却叙述了他烙印在心底的记忆。诗人也没有否定现代化发展对生活带来的便捷,而是以年轻人的常态去提醒我们别忘了: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里,我们应当放缓脚步,要学会慢下来,好好地,认真地,书写属于自己的今天,找到属于自己的"分行"。
【阅读笔记03】
〈今天我应该Jio你写……〉 林展邦 | 蒲种市中心国中一校 学弟?或学妹?在无线区域网觉醒,生成式人工智能偶尔发呆的时空,我也写诗。 为何写诗?我想原因之一正是诗可以借虚构的个体写实,我们年轻的躯体脚踏——静音踏板,叠着许多乐谱打印在追逐落日的影子里。在诗的星球里意象是核心,我们可以说它是修辞聚在一起形成的进阶体,只不过抛弃多数“就像”、“犹如”、“宛若”,跨步到借代的世界里去。 《Jio你写诗》也靠借代复原曾被追逐的青春,虽然还多草拟一层密码,似乎一副生人勿近的高冷范,譬如诗中被现实阻隔的记忆花园。为了代入画面,我们不如回想身边最熟悉的绿地。逝去的时间就像一片自由疯长的影像,占据了意识内的某处荒原,长成你想象不到的怪样,但你依然可以化为苹果利用牛顿经典力学落入更深处,在最内里找到最初,取决于是摇篮里仰视,或羊水里划动。 来到“情感无以宣泄”的岔路口,诗不能说是唯一,但可以是优管(YouTube) 和韩剧(Wavve?)以外的选择,去追寻另一种无法复制的完美。对《Jio》我唯一无法理解的段落是“七百个赞”,对于社媒单帖赞数未破两百的我,这种感觉表面和深层意义上(如有)都很陌生。不过我也可以留待多年后解码,就像现阶段某个藏得太深的感情,从来不需要急着揭露。 写诗就像在为虚实发愁的星球边界分段种花,然后为它们找到阳光——话说我已经开始把出挑的意象都剪接到文字里,你发现了吗?诗跳跃、闪烁,在微小的空间(限制长句空间的结构)里最大化某个有趣灵魂的创造和联想。我们站在原地又无处不在,我们闪烁。 如果时间不足以成诗,那我Jio你写下个月的阅读笔记吧。
【2025年3月好读推荐】
春满乾坤
微型小说@黎紫书
要开饭了,老二一家还没到。惯了的,往年都这样,但饭桌上仍不免有人鼓噪,有人掏出手机来,被她阻扰了。别,老二和他媳妇的脾气你们不是不知道。 好容易等到老二一家三口坐下,这才总算到齐,完完整整的一家。三代人呢,老中青,谁的个头都不小,顿时把小饭厅撑饱。房子里忽然人声鼎沸,像一锅刚煮开的水,加上一室春景,年花簇拥,还有电视机溢出的流光与声浪。过节就该这样,团圆饭是该在家里吃的。 于是她开始奔忙,拖鞋在厨房与饭厅之间吧嗒吧嗒地响。菜肴一盘接一盘上桌,空气中蒸腾着油气和饭香。老大开了一瓶酒。有人喊她,妈你坐下吧,每年都这样弄一桌 子,你不累我们看着都累了。谁又跟着起哄,对啊去年不是已经说好,今年团圆饭到福满门吃的嘛。 老大的女儿即时嚷起来:“我知道我知道!奶奶那天看见电视上有个专家说啊,味道是人类最后的记忆。我说奶奶一定是怕我们吃了别处的就会忘掉她。” 大家失笑,笑得像电视上的罐装笑声那样齐整。她也笑着端上最后一道菜。这下连素来矜持的二媳妇也认出来。鲈鱼啊,妈的拿手好戏。鱼才放下,许多筷子便伸过去各取所需。有的说好啊妈这私房菜,这么多年就是百吃不厌,有的说你没尝过呢人家褔满门的更有特色。 她坐下来,才发觉没有胃口。于是静静地端详围着饭桌的一家人。除了身旁的老头子和老二那生性腼腆的儿子在默默扒饭以外,其他人都兴致高昂,说话声量大了,尤其谈到股市和房价的事。话题扯到这旧楼房,兄弟三人各有看法,很快话不投机,嗓子便粗了,酒嗝中透着戾气,又有高吭的女声硬生生地加入。气氛有点糊,像快要烧出焦味来的半锅残羹。 “啪”,有人摔下筷子。 老头子发作,大伙儿马上噤声。其时已杯盘狼藉。老二一家先走,老大一家随后,媳妇们一个劲儿堆着笑脸打圆场。妈辛苦了,菜做得真好,哪家饭馆都比不上。明年吧明年得把功夫传给我们。 等人都走了,老三与媳妇无声地窜到睡房。听到拴门的声音。依然一室春景,年花俗艳,电视机还在倾出欢腾之声。她去收拾,老头子在身后煮水沏茶,一边喃喃嘀咕。 “什么人类最后的记忆,这下你输得甘心了。亏你还花这些钱。刚才那鲈鱼做得真一般。哪家饭馆点的菜啊?” 她开始洗碗,没回头。 “福满门。”此文摘录自《余生:黎紫書微型小說自選集》。若你喜欢黎紫書的文章,想看更多,可到有店网络书店网购她的著作: 点击链接
作者简介
黎紫书 原名林宝玲,1971年生于马来西亚霹雳州怡保,曾任《星洲日报》记者12年,多次获得花踪文学奖、南洋华文文学奖等。已出版长篇小说、短篇小说、微型小说及散文十余部。第二部长篇小说《流俗地》书写家乡怡保的市井众生相,出版后广受华文文学界关注,并获得2023年第3届北京大学王默人-周安仪世界华文文学奖等重要奖项。
〈三代人过年〉
赏析@伍燕翎 (马华作家、新纪元大学学院文学院院长)
黎紫书是极具叙事才华的小说家,她的微型小说创作,尤能展现其讲故事的巧思与功力。千字之内,她却能以精炼而深刻的情节,传达作品主旨。《余生:黎紫书微型小说自选集》精选其旧作《简写》和《无巧不成书》中的佳作,并收录未结集作品,堪称马来西亚华文微型小说的瑰宝。 她的微型小说常以日常片段映照人性的善恶与微妙变化。〈春满乾坤〉描绘三代人新年团聚,共享团圆饭的情景。母亲在厨房忙碌,孩子与媳妇口中虽关切母亲操劳,原本准备今年外出至福满门餐厅用餐。欢声笑语间,话题逐渐失控,气氛骤然紧绷,最终宴席不欢而散。小说结尾揭示,母亲多年最拿手的鲈鱼其实就是从福满门订购的。 这么多年来,竟无一子女察觉年菜并非母亲亲手所制,温情与关怀不过是表面的寒暄;手足之间的融洽亦是精心维系的假象,一旦触及敏感话题,裂痕便无所遁形。小说通过日常细节捕捉家庭关系的微妙变化与日渐疏离,深刻映射人性的复杂与现实。题为《春满乾坤》,却在祥和的表象下,反讽地展现现代家庭的冷漠与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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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笔记01】
〈饭与团圆〉 徐凯文 | 吉隆坡中华独中 读完《春满乾坤》,不禁想起我家的情况,心中不由产生共鸣。 每逢农历新年,我一家总要回到彭亨州父亲那边的家乡——明加叻村。奶奶的手艺固然不错,能和我的父亲并称为 “徐家双厨”。但父亲总激励劝说她别再为了一大桌子菜劳累,到头来吃饭半小时,手痛三天。而奶奶总是不听劝,嘴上答应着会做些比较简单的菜色,但每年仍会抱怨自己的手又发痛了,免不了反过来被父亲一顿念叨。 “是不是很有你爸爸的味道啊?”奶奶煮好所有菜肴后,总会问我这么个问题,多年来不曾变过。我总回答 “是啊,好吃!”。不过谁的味道实际上并无太大差距,毕竟都是好厨子煮出来的,好吃最为重要。何况除夕夜的饭,更重要的难道不是一起吃的人吗? 直到前两三年,奶奶总算答应放下锅铲,整个徐家一起到高级酒家吃团圆饭。直到踏进酒家的前一刻,她仍认为这个决定是很破费,不明智的。这样的想法很快被上桌的菜色颠覆。看着一大家子满足地将食物一扫而空,她的眉间也舒展开来。 以我奶奶为例,老一辈人将 “味道”与“团圆饭”作为记忆的载体,也不是没有原因的。以往的生活节奏不及现在那么繁忙,一家人坐下来吃一顿饭不是难事。如今,新年期间抽空回家都得大费周章了。表面上是说家里的饭菜最为怀念,但现在看来,又有多少人能真的认真对待它? 团圆饭的“饭”随时都煮得出来,但“团圆”已经变成了相当奢侈的一件事。恰逢2025年头的SPM考试,我也无奈放弃了回乡。顿顿团圆饭带来的情怀,真的有那么深吗? 我想不然。
【阅读笔记02】
〈一年一度的家庭剧场〉 陈欣仪 | SMK Bukit Tinggi Klang 文章的开头乃至全文看似在述说着一个家庭聚在一起吃团圆饭的场景,但身为读者的我阅读全文后竟感受不到一丝丝家人团聚的温馨,取而代之的是悲凉与无奈。 文中的母亲至始至终留给读者的只有不断忙碌的身影,她极力想扮演大家心目中的好母亲,因此拒绝了媳妇提出到餐厅吃团圆饭的建议,并坚持自己下厨,但文末却揭示了她的拿手好菜其实是从餐馆订购的。我并不想谴责母亲的行为,反而是看见母亲努力维持世俗与家人眼中好母亲的形象时,为她身上重大的枷锁与责任感到心酸。 而文中的媳妇和孩子十分关心与体贴母亲,他们曾提出团圆饭到餐馆去吃,让母亲可以歇一歇;吃到母亲的拿手好菜时也不断的夸奖母亲,媳妇们甚至提出想向母亲学这门手艺。当我们在为后辈的种种行为感到欣慰之时,就会猛然发现孩子与媳妇的孝心不过外表光鲜亮丽,实则只是一个空壳。事实上,母亲独自准备饭菜与在结束后收拾残局时,并没有任何一个人起身帮忙,而是袖手旁观,口头上体恤母亲而已。 文章中的其他小细节,也绝对值得我们细细品味。这篇文章无疑是现实的投射,让我们不经意把身边的人代入到文中的角色,甚至勾出了我们内心对于类似场景的抵触。大家用演技的外壳包装的真实面目,也被作者赤裸裸地暴露在了阳光之下。【阅读笔记03】
〈福满门的无力〉 廖伟贤 | 吉打吉华华中 “四月是最残忍的月份”,虽然春节并不发生在四月,但看那一室春景,我想起了这句话。 这篇小说我曾在一次考试里读过。关于考试问了什么最后我又得了几分已全然忘了。不过考试后过了许久,我在想着微型小说该长怎样时,到网上翻回了这篇文章又读了遍。而这次又是一遍。 这次阅读我着眼于,味觉。关于故事里家庭中的虚伪淡漠,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想。怎么说,就像是早已刻印在脑海里,早已司空见惯了似的,家庭就是会这样。讲一个家庭如何不合的故事似乎没什么意思。而我认为这作品有意思的地方,就在味觉或是食物相关的描述。 母亲最后的失败全是她自己导致的。她居然相信味道是人类最后的记忆,并且以此为根据试图维护这个关系紧张的家庭。他们真是因为虚伪无情才吃不出鲈鱼不是她做的吗?可他们连那是福满门的菜都吃不出。纯粹只是他们味觉迟钝罢了。 从故事开始人声鼎沸如那煮开的水,到中间油气饭香酒精的味道,及至杯盘狼藉前那快烧焦的残羹,这一连串变化最终浸没在了洗碗精的泡泡里。这让我想起人类是如何踏入现代的。如同“春满乾坤福满门”的上一联,“天增岁月人增寿”,这一点一点的崩坏、一点一点的变质,都随着年月一年一年地累积下来。目视这小小一室的春景,它那背后巨大的荒原啊,当然会想起四月的残酷了。 在此语境下,母亲绝不是现代社会下家庭疏离单纯的受害者。她是千千万万的肇事者之一,她肩上即便微乎其微也扛有一份责任。而现在她选错了方式,赎罪不成,最后只能依靠反讽宣告失败:“福满门”。
【2025年2月好读推荐】
黑蚁兵团复仇记
散文@冰谷
蚂蚁的种类,擢发难数。回忆童稚时代,顽劣随损友去爬墙,偷探豪府园内的红毛丹,双手一拉,顶头一阵沙沙响,一窝蚂蚁当头撒下,从发丛钻入衣领,而至腰际。只好放弃红毛丹,拨打蚂蚁,两脚一蹬一跳,狼狈不堪。 攻击我的是黄姜蚁,全身黄褐色,专在果树上筑巢。它们将叶片聚合成球形,在里面繁殖,稍有动静即倾巢而出,对敌的绝招是紧咬不放。你双指捏着蚁身想拔除,蚁身断而头部和两支勾牙牢牢地咬住你的皮肤。 断头的悲摧壮烈,简直比军中的敢死队还英勇! 那次之后,我没敢再做跨墙的劣行了。 我满以为黄姜蚁称霸蚁群,谁知一山还有一山高,生活在沙巴丛林,遇到了更凶狠的肉食黑蚁。 黑蚁做过我童年的玩伴。那些住进泥洞里的温驯蚁族,被我用绿草花径从蚁穴中引出来,像钓鱼儿那样,拔去它们头端两绺触须,令它们迷魂失魄,不知敌友,三三俩俩碰到就搏斗,纠缠到你死我活。 孩童以此为乐,懵然不知残忍为何物。 走进风下之乡,又见黑蚁。但是,很快地我发现,这些可可园里生活的黑蚁,却非善类,与我童年从洞穴里钓出来的迥异。 它们较健壮,腰间略带褐黄,具备了黄姜蚁的特征,腹粗头大,腰短而细,顶头那对半弧状的尖牙锋锐无比,是它们寻食和御敌的关键兵刃。初时在可可枯叶下与黑蚁相遇,惊见它们的阵势井然有序,有些还前脚高举米粒般大小的蛋卵,施施然步伐一致,前后衔接没有掉队。 蚂蚁遍布林间,我并不太在意枯叶底下的黑蚁群。直到有一天,我发见黑蚁竟是饕餮肉食虫豕,令我无比惊悸——它们一再找上门来,侵犯我的地盘! 妻子来到村寨,我每天一早在园地里值勤,她一人在板楼显得闲暇,不如豢养几只小鸡,养大了还是桌上佳肴。 说做就做,先叫木匠做个小鸡舍,三面木板前面铺铁丝网,四支小柱子撑高呎余,小门小板梯。用大木箱改造,因而制造简单省事。 为防果子狸,还在小门外加把锁。该万无一失了,我想。 “先养八只吧!”妻放声说:“八字好预兆。”就这样,不久八只毛绒绒的雏鸡占据了鸡舍。每次趋前加水施料,它们总“叽叽叽”张开黄喙,不停鸣唱。 不及两周,小家伙竟然像鸽子般大了,羽翼初露,妻子很开心。 想不到有一天夜半,听到楼下传出小鸡蹦跳挣扎的声音,我叫醒妻子,拿着电筒两人匆匆奔下楼。我用电筒照射鸡舍,不禁惊吓不已;千军万马、成群结队的黑蚁向小鸡进攻,鸡舍里的蚁群已排山倒海了,外面继续而来的,像长征一般的英勇队伍,令人看了不寒而栗! 我用六颗电池的电筒,其亮度可谓灼热强烈,然那些黑蚁全无退缩之意,依然振振地向着雏鸡毛稀薄弱的部位——眼睛、耳朵、鼻孔啃噬,有多只小鸡只剩下头颅和骨骸了,其他仍在苟残喘息蹦跳的,满身体都披上黑魆魆的蚁群,挣扎没几下便颓然瘫痪了。 八只血肉活泼的雏鸡,瞬息间变成一堆骨骸,令人惊悚不已! 我赶紧上楼,拿出一叠旧报纸,点燃一支蜡烛,将火焰投入鸡舍里,焚烧了将近半小时,才把黑蚁群驱散。 狐狸、野狼没出现,却来了成群黑蚁,结束了妻子两周的养鸡梦想。 * * * 我们夫妻与黑蚁结怨,以为断绝养鸡就结束。 但是,却没有。几个月后,黑蚁再来板楼,潜在复仇的意识。 那是清早,妻子起来要准备早餐。 “哎唷哎唷!……”一阵惊叫声,把我嘈醒。 村寨的发电机已启动,厨房里灯光亮丽。妻子或睡眼迷蒙,没看清楚地板上爬动的黑蚁,一脚踩下去,不禁仓皇失措惊叫起来。 她的脚踝贴着一束黑蚁——看清楚才知道,不是在爬,而是啃咬不放,惊惶中妻子边蹭边唤。 我想起鸡舍雏鸡的惨剧,那种黑蚁牙尖下的白骷髅。 我连忙上前帮她“劈啪劈啪”拨打,用拍打虫子的招式。 那响亮的声音,证明我的力度,比致死一群蚊蚋更具威势。可我俯身观看,她脚踝上的黑蚁依然紧紧挂着——确实点的说词,啃着脚踝不放。 我脑海即刻退到几个月前的“火攻策略”,但是,楼板忌火,搞不好烧黑蚁变成“火烧吊脚楼”,赔上一幢安乐窝。 灶台上那锅水“呼呼”响,传出是高度滚热的讯号。我灵机一动,对妻说:“快快!用热水泡!” 我进入小栈房,穿上胶靴再出来,从妻手中接过热水锅,给侵犯者送上热水浴,共用了三锅热水,由地板、板墙、梁柱,像新年洗濯一般,始将黑蚁群驱散。 低等动物如蚁豕虫子也懂复仇吗?我迄今还在疑惑。此文摘录自冰谷散文集《荒野惊奇:冰谷自传II》。若你喜欢冰谷的文章,想看更多,可到有店网络书店网购他的著作:点击链接
作者简介
冰谷 原名林成兴,1940年出生于霹雳州江沙,历任橡胶、可可、油棕园经理。出版新诗、散文近二十部,2024年荣获马华文学奖。多篇散文被选为中、小学以及独中课文,作品多以自然风物为题材。
黑蚁排列成文字符码
赏析@曾翎龙(马华作家、星洲日报文教部主任)
冰谷于1990年走进「风下之乡」的沙巴,管理可可及油棕园。历时五年的荒野生活,成为冰谷书写的题材。 这篇〈黑蚁兵团复仇记〉,采用三段式结构,首先写童年时好玩,搅翻了蚁窝,还试过残害黑蚁。接着写妻子养殖的雏鸡惨遭黑蚁啃噬,只剩下骨骸。结尾时写黑蚁再现,这次是啃咬妻子脚踝,逼得夫妻俩手忙脚乱。 这篇散文语言简洁,却生动活泼,叫读者身历其境,感受黑蚁的“牙”力和及坚韧。 “蚁身断而头部和两支勾牙牢牢地咬住”、被手电筒强光照射,“然那些黑蚁全无退缩之意”、即便作者大力拨打,妻子“脚踝上的黑蚁依然紧紧挂着”等细节描述,形象化了黑蚁,也让读者随着故事的行进而紧张。 冰谷匠心独具,以“黑蚁复仇”这个主题,串连起整篇文章。他先是铺垫童年及养鸡时杀害了不少黑蚁,与黑蚁结下梁子,最后再写黑蚁来复仇,找上妻子和他。这样的处理,让前述的三段式结构紧紧扣在了一起。好的散文,首先是不能“散”,其次要有作者独特的经历或想法,引发读者去感受和思考。冰谷的这篇散文,都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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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笔记01】
〈千不该,万不该,别得罪蚂蚁!〉 丘哲希 | 芙蓉美华中学 一只蚂蚁的杀伤力究竟有多大?一只蚂蚁是否具备复仇的心态?经过阅读,我发现一只蚂蚁的杀伤力不仅不容小觑,一群蚂蚁甚至能杀死一窝鸡。如此强大的杀伤力,不禁让我怀疑,这种力量是否真的源自于蚂蚁那小小的身躯。它们不仅拥有惊人的破坏力,似乎还具备某种记仇的能力, “今天你欺负了我,下次见面你就完蛋了!” 蚂蚁就是这么想的! 蚂蚁是一种非常注重群体利益的昆虫,或许人类冒犯的并不是某一只蚂蚁,而是它的整个族群。在这种情况下,蚂蚁很可能会为了保护同伴,果断地为自己的亲朋好友出一口气,这就是它们对“义气”的诠释。 军队,团结和勤劳这些词都能形容蚂蚁。蚂蚁会为了完成任务而牺牲自己的生命,就像是一名军士一样,坚定地展示忠诚。“踏实且勤劳地过生活”或许是每只蚂蚁的名言,它们每一天的食物都是自己手把手搬回巢穴的,蚂蚁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把自己的“名言”贯彻到整个“蚁生”。 “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句话用来形容蚂蚁也贴切不过。一只蚂蚁如果没有同伴,那它就只能孤独地等待死亡。相反的,有一群“讲义气”的蚁友,那它们就能齐心协力搬动食物。一群蚂蚁从不畏惧天敌,因为它们有无数“蚁友”的陪伴,仿佛在无声中宣誓着“生死与共”,它们就像三国里的著名的三兄弟一样,在某个蚁穴内结为兄弟了吧! 蚂蚁,就是这么一种神奇的昆虫。无论何时何地,千不该,万不该,别得罪蚂蚁!
【阅读笔记02】
〈蚁说〉 胡韡恩 | 怡保师范学院 人们向来是笑谈蚁命如草芥的,偏这沙巴的蚁族倒有几分血色。所谓复仇云云,倒像被压紧实的肉干,活物遭了腌渍,却被食客夸赞风味独绝。黑蚁咬的不止是皮肉,还有帷幕上的三道口子。 其一曰"视角的倒悬"。当黑蚁高举卵粒的阵列踏碎铁丝鸡舍时,所谓的“万物灵长”不过是蚂蚁复眼中的滑稽皮影。这种视角的逆转,实在令人心惊! 其二曰"暴力的祛魅"。孩童折蚁须的嬉闹与黑蚁噬雏鸡的凶残,如同照妖镜的两面。无论是孩童折蚁须的“嬉闹”,还是黑蚁的“凶残”,都是暴力的体现。作者通过这种对比,试图剥去暴力表面的伪装(如“嬉闹”的天真或“复仇”的正义性)。这正是“祛魅”的过程——将暴力从合理化的外衣中剥离出来,直面其原始而野蛮的本质。 其三曰"谦卑的觉醒"。当热水泼向复仇蚁群的刹那,升腾的不是胜利的雾气,而是人类自身认知的寒霜。这寒霜凝结在"低等动物也懂复仇吗?"的诘问里,化作投向人类中心主义的冰棱。这般觉醒,更震颤心魄——因其拷问的不是阶级,而是整个物种的傲慢。 更难得的是,作者冶炼出青铜器般的语言质地。黑蚁“牙尖下的白骷髅”,热水“新年洗濯般”的浇灌,这些意象如淬火的刀锋,既削去抒情滥调的血肉,又保留着生命痛感的温度。这般文风,在当代散文中堪称独步。
【阅读笔记03】
(玄蚼蚁行——文学笔下的日常诠释) 林展邦 | 雪州蒲种市中心国中一校 在开写阅读笔记前,我先行选了蚂蚁的雅称之一置入标题:既然它们也是主角,那是绝对不能亏待的,免得自己身上也上演一场复仇记。 家中曾经也蚁群聚居,一类红蚂蚁,小而灵巧,在我洗衣时爬到手臂上,连带浸入水桶却奇迹生还;一类黑蚂蚁,大而较迟缓,锲而不舍出入浴室,因而洗澡前吸取红蚂蚁的教训,屡屡以双手围困、驱赶,过段时间又销声匿迹。我一向懂蚂蚁的破坏力,或者更准确地说,从前觉得纯粹是扰人能力,但在此篇中通过文字真正认识到破坏力。 冰谷先生作为我们对7、80年代等早期马华文学面貌的想象载体之一,〈黑蚁兵团复仇记〉展现出他平实的乡土书写,含有两个普通人充满戏剧性的忌惮、攻防、情绪转换,也不乏对鸡舍构造的详细描写——“三面木板前面铺铁丝网,四支小柱子撑高呎余,小门小板梯,用大木箱改造”,一个可见的画面成功铺开。 再看受害者,从无辜枉死的雏鸡开始,为蚁群赋予掌控生死的压迫感,于是它们再度攻向作者妻子时,我们就先入为主,觉得她也会面临类似命运,直到结尾才松一口气:蚂蚁不过是蚂蚁。不过对于啃咬某点不放的蚁头来说,象征荣誉的反扑可能从来都没有结束。 作者之恨和蝼蚁之恨从何而来,就像一出电影般突然出现,徐徐演至高潮,再突然收起道具退场,故事后续便存在无限的想象空间。结尾冰谷先生写下“我迄今还在疑惑”,正是一种为读者设计的戛然而止吧。 最后写一写新学生词,玄蚼以外,还有虫豸(与“志”同音,虫子的高级版本)和洗濯(与“卓”同音,终于找到洗涤的替代词)。